問題詳情
10 依海關緝私條例之規定,報關業者明知其所託載運貨品與實際不符,而將其貨品登載於進口貨物之文件上,使其為證明者,應如何處分?
(A)處新臺幣 3 千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罰鍰
(B)處新臺幣 5 千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
(C)處新臺幣 6 千元以上 6 萬元以下罰鍰
(D)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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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Hansheng】評論
海關緝私條例第41-1條報關業者或貨主明知為不實事項,而使運輸業或倉儲業登載於進口、出口貨物之進、出站或進、出倉之有關文件上或使其為證明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運輸業或倉儲業,明知為不實事項而為登載或證明者,依前項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