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yce Shen】評論
依刑法第92條規定有關「感化教育處分」(刑法第86條)、「監護處分」(刑法第87條)、「禁戒處分」(刑法第88、89條)及「強制工作處分」(刑法第90條)之保安處分,按其情形得以保護管束代之。
【Avita Lin】評論
感化教育、監護處分、禁戒、強制工作處分、受緩刑宣告、假釋出獄需要保護管束
【劉品君】評論
保護管束,謂對於一定之犯人,令其遵守一定事項,不予以拘束身體自由,而讓其生活於自由社會之處遇方法,故稱之為「圍牆外之處遇」,原為代替自由刑之一種制度。
【97141346】評論
謝謝5F的解答,以圍牆內外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