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柏清】評論
一、課程試科目(學科):為一種學習領域、學習科目、教材或教科用書。二、課程是目標:指一系列目標的組合;將課程視同工廠中的生產線,強調課程目標的引導作用;適用新手教師。三、課程是計畫:指課程是學習者的「學習計畫」、或學校的「校務計畫」、或教師規劃的「教學計劃」;強調事先規劃、預先計畫;教學即實施程序,適用專家教師。四、課程是經驗:課程為學習經驗,是學習者、學習內容與教學環境之間的交互作用,以及交互作用後所產生的經驗與實際結果;強調學習環境中人事物的整體性。五、課程是研究假設:在教室情境將教育理念、價值轉化為教育歷程的教學實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