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經理人得為以下何種行為?
(A)在公司章程或契約之授權範圍內,為公司管理事務及對外簽訂契約
(B)為其配偶之利益,從事與公司具有競爭性質之商業行為
(C)認為董事會決議為不智之舉,未經董事會知悉而自行改變董事會決議內容並予以執行
(D)未經公司同意而以公司資金支付自己之房屋貸款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55556
統計:A(43),B(1),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Tina櫻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依公司法第31條經理人之職權,除章程規定外,並得依契約之訂定。經理人在公司章程或契約規定授權範圍內,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之權。依公司法第33條經理人不得變更董事或執行業務股東之決定,或股東會或董事會之決議,或逾越其規定之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