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z Tseng】評論
(B) 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 【意義】:這個詭道,最主要強調「韜晦之術」。目的是隱藏真正的實力或者是讓不欲人知的訊息隱藏不露,更積極來說,甚至將自己「強項」偽裝為「弱項」,讓敵人難以分辨。 【操作】:將要重用的人才及事務,佯裝成不會重用和重視,令對手判斷錯誤。例如,公司突然發佈緊急人事命令,藉由變動混亂視聽,在產品線及行銷路線上作出劇烈變動,例如全球電腦龍頭大廠惠普(HP)之前宣佈將分拆個人電腦事業群(PSG), 在業界投下震撼彈,之後又發布新聞稿,由於該事業屬於核心事業無法分拆,這些可能只是商業操作手法的煙幕彈,其背後原因,頗值得玩味;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與王文 洋在當初那個「戒急用忍」的氛圍中,父子演出割斷親情,怒目相向等等戲碼,鬧的沸沸揚揚,最後王文洋又重回台塑,現在重掌大權。 從上述跡象顯示,似乎有可能在使用「用而示之不用」的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