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函的結構,若採用三段式寫作方式,各段規格之要求,那一項不正確?
(A) 主旨一段不分項,文字緊接段名加冒號之下書寫
(B) 每段須標明段名,段名之上須冠數字
(C) 說明、辦法兩段如有分項條列,應另行縮格書寫
(D) 說明、辦法等段如果內容過於繁雜,應編列為附件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35294
統計:A(29),B(74),C(24),D(16),E(0)

用户評論

匡芷萱】評論

各段規格: 1、每段均標明段名,段名之上不冠數字,段名之下加冒號「:」。 2、「主旨」一段不分項,文字緊接段名冒號之下書寫。 3、「說明」「辦法」如無項次,文字緊接段名冒號之下書寫;如 分項條列,應另列縮格書寫。 4、「說明」、「辦法」中,其分項條列內容過於繁雜、或含有表格 型態時,應編列為附件。

Macoto】評論

說明、辦法等段如果內容過於繁雜,應編列為附件@!(原本以為只有辦法可以列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