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經規劃整理後,主管機關將抵價地發交給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領回,其性質屬下列何者?
(A)買賣性質
(B)契約性質
(C)公法行為性質
(D)交換性質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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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20+20+30_2033】評論

所謂公法行為,是指具有公法效力、能夠產生公法效果的行為,如立法行為行政法律行為、司法行為等。土地徵收條例第 44 條

張一勤】評論

所謂公法行為,是指具有公法效力、能夠產生公法效果的行為,如立法行為行政法律行為、司法行為等。土地徵收條例第 4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