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依規定,由司法警察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備文證明係供訴訟證據之用,例外得予交寄之物品,下列何者不屬之?
(A)鴉片嗎啡及其他麻醉物品
(B)易燃、易爆裂或其他危險物品
(C)猥褻妨害風化之文件或物品
(D)政府禁止發售及製造之文件或物品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92157
統計:A(163),B(906),C(176),D(285),E(0)

用户評論

Taickbin Chi】評論

七、猥褻妨害風化之文件或物品。但:1.由司法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備文證明係供訴訟證據之用,作掛號信函或包裹互寄者,不在此限。

Wei-Lun Hung】評論

錯在題目沒看到最後 不屬之 哎哎哎

離考上還有很大一段的距離,】評論

(A)鴉片、嗎啡及其他麻醉物品。但經相關主管機關核發運輸憑照或司法機關、司法警察機關備文證明係供訴訟證據之用,並作保價或報值包裹在國內互寄,或作保價包裹寄往國外供醫藥或科學之用,經寄達國准許者,不在此限。 (B)易燃、易爆裂或其他危險物品。 但立案機構以特殊方法封裝互寄之易壞生物學物料,經相關主管機關核發運輸憑照者,不在此限。(C)猥褻妨害風化之文件或物品。但由司法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備文證明係供訴訟證據之用,作掛號信函或包裹互寄者,不在此限。(D)政府禁止發售及製造之文件或物品。但由司法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備文證明係供訴訟證據之用,作掛號信函或包裹互寄者,不在此限。 除了B沒有"司法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其他都是"司法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 還有另一個也是"司法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選項為列出的:彩票及與彩票有關之廣告傳單。但經政府特許發行或未經特許發行而由司法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按掛號信函或包裹互寄作為訴訟證據之用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