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怒鴿_103三等地政】評論
跟民法796條何時提出異議已無關係。簡易廚房不是越界建.....看完整詳解
【楊雅費】評論
60台上800民法第796條所定鄰地所有人之忍受義務,係為土地所有人所建房屋之整體,有一部份逾越疆界,若予拆除,勢將損及全部建築物之經濟價值而設。倘土地所有人所建房屋整體之外,越界加建房屋,則鄰地所有人請求拆除,原無礙於所建房屋之整體,即無該條規定之適用
【Yiyi】評論
所有人所建房屋之整體所有人所見房屋整體之外 無該條適用
【多莉】評論
59台上1799號判例與原建築同時設置的豬欄、狗舍或屋外之簡陋廚廁,其拆除原無礙於所見房屋或建築物之整體,不適用796-2準用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