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有關押標金之說明,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勞務採購,以收押標金、保證金為原則
(B)未達公告金額之工程、財物採購,得免收押標金、保證金
(C)以議價方式辦理之採購,得免收押標金
(D)機關對於廠商所繳納之押標金,應於決標後無息發還未得標之廠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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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嗡!阿惹巴雜拿底~ All】評論

政府採購法第30 條機關辦理招標,應於招...

110國營企管職員正取 感】評論

(A)勞務採購,以免收押標金、保證金為原則 

梅子氣泡水】評論

政府採購法第 30 條機關辦理招標,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投標廠商須繳納押標金;得標廠商須繳納保證金或提供或併提供其他擔保。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勞務採購,以免收押標金、保證金為原則。(A)二、未達公告金額之工程、財物採購,得免收押標金、保證金。(B)三、以議價方式辦理之採購,得免收押標金。(C)四、依市場交易慣例或採購案特性,無收取押標金、保證金之必要或可能。押標金及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為之。押標金、保證金與其他擔保之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