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嗡!阿惹巴雜拿底~ All】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 依司法院解釋,下列何者違反法律保留原則?(A)規定容器回收責任業者應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就其費率未以法律明文規定 (B)以外國學歷應牙醫師考試者,須在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完成臨床實作訓練 (C)

【評論內容】(A)釋字788 號解釋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1項中段所定之回收清除處理費,係國家對人民所課徵之金錢負擔,人民受憲法第15條保障之財產權因此受有限制。其課徵目的、對象、費率、用途,應以法律定之。考量其所追求之政策目標、不同材質廢棄物對環境之影響、回收、清除、處理之技術及成本等各項因素,涉及高度專業性及技術性,立法者就課徵之對象、費率,非不得授予中央主管機關一定之決定空間。故如由法律授權以命令訂定,且其授權符合具體明確之要求者,亦為憲法所許。同法第15條及其授權訂定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華民國93年12月31日環署廢字第0930097607號公告、99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0990116018號公告修正「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

【評論主題】2 依司法院解釋,下列何者違反法律保留原則?(A)規定容器回收責任業者應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就其費率未以法律明文規定 (B)以外國學歷應牙醫師考試者,須在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完成臨床實作訓練 (C)

【評論內容】(A)釋字788 號解釋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1項中段所定之回收清除處理費,係國家對人民所課徵之金錢負擔,人民受憲法第15條保障之財產權因此受有限制。其課徵目的、對象、費率、用途,應以法律定之。考量其所追求之政策目標、不同材質廢棄物對環境之影響、回收、清除、處理之技術及成本等各項因素,涉及高度專業性及技術性,立法者就課徵之對象、費率,非不得授予中央主管機關一定之決定空間。故如由法律授權以命令訂定,且其授權符合具體明確之要求者,亦為憲法所許。同法第15條及其授權訂定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華民國93年12月31日環署廢字第0930097607號公告、99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0990116018號公告修正「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

【評論主題】2 依司法院解釋,下列何者違反法律保留原則?(A)規定容器回收責任業者應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就其費率未以法律明文規定 (B)以外國學歷應牙醫師考試者,須在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完成臨床實作訓練 (C)

【評論內容】(A)釋字788 號解釋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1項中段所定之回收清除處理費,係國家對人民所課徵之金錢負擔,人民受憲法第15條保障之財產權因此受有限制。其課徵目的、對象、費率、用途,應以法律定之。考量其所追求之政策目標、不同材質廢棄物對環境之影響、回收、清除、處理之技術及成本等各項因素,涉及高度專業性及技術性,立法者就課徵之對象、費率,非不得授予中央主管機關一定之決定空間。故如由法律授權以命令訂定,且其授權符合具體明確之要求者,亦為憲法所許。同法第15條及其授權訂定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華民國93年12月31日環署廢字第0930097607號公告、99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0990116018號公告修正「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

【評論主題】2 依司法院解釋,下列何者違反法律保留原則?(A)規定容器回收責任業者應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就其費率未以法律明文規定 (B)以外國學歷應牙醫師考試者,須在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完成臨床實作訓練 (C)

【評論內容】(A)釋字788 號解釋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1項中段所定之回收清除處理費,係國家對人民所課徵之金錢負擔,人民受憲法第15條保障之財產權因此受有限制。其課徵目的、對象、費率、用途,應以法律定之。考量其所追求之政策目標、不同材質廢棄物對環境之影響、回收、清除、處理之技術及成本等各項因素,涉及高度專業性及技術性,立法者就課徵之對象、費率,非不得授予中央主管機關一定之決定空間。故如由法律授權以命令訂定,且其授權符合具體明確之要求者,亦為憲法所許。同法第15條及其授權訂定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華民國93年12月31日環署廢字第0930097607號公告、99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0990116018號公告修正「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

【評論主題】2 依司法院解釋,下列何者違反法律保留原則?(A)規定容器回收責任業者應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就其費率未以法律明文規定 (B)以外國學歷應牙醫師考試者,須在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完成臨床實作訓練 (C)

【評論內容】(A)釋字788 號解釋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1項中段所定之回收清除處理費,係國家對人民所課徵之金錢負擔,人民受憲法第15條保障之財產權因此受有限制。其課徵目的、對象、費率、用途,應以法律定之。考量其所追求之政策目標、不同材質廢棄物對環境之影響、回收、清除、處理之技術及成本等各項因素,涉及高度專業性及技術性,立法者就課徵之對象、費率,非不得授予中央主管機關一定之決定空間。故如由法律授權以命令訂定,且其授權符合具體明確之要求者,亦為憲法所許。同法第15條及其授權訂定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華民國93年12月31日環署廢字第0930097607號公告、99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0990116018號公告修正「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

【評論主題】2 依司法院解釋,下列何者違反法律保留原則?(A)規定容器回收責任業者應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就其費率未以法律明文規定 (B)以外國學歷應牙醫師考試者,須在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完成臨床實作訓練 (C)

【評論內容】(A)釋字788 號解釋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1項中段所定之回收清除處理費,係國家對人民所課徵之金錢負擔,人民受憲法第15條保障之財產權因此受有限制。其課徵目的、對象、費率、用途,應以法律定之。考量其所追求之政策目標、不同材質廢棄物對環境之影響、回收、清除、處理之技術及成本等各項因素,涉及高度專業性及技術性,立法者就課徵之對象、費率,非不得授予中央主管機關一定之決定空間。故如由法律授權以命令訂定,且其授權符合具體明確之要求者,亦為憲法所許。同法第15條及其授權訂定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華民國93年12月31日環署廢字第0930097607號公告、99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0990116018號公告修正「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

【評論主題】2 依司法院解釋,下列何者違反法律保留原則?(A)規定容器回收責任業者應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就其費率未以法律明文規定 (B)以外國學歷應牙醫師考試者,須在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完成臨床實作訓練 (C)

【評論內容】(A)釋字788 號解釋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1項中段所定之回收清除處理費,係國家對人民所課徵之金錢負擔,人民受憲法第15條保障之財產權因此受有限制。其課徵目的、對象、費率、用途,應以法律定之。考量其所追求之政策目標、不同材質廢棄物對環境之影響、回收、清除、處理之技術及成本等各項因素,涉及高度專業性及技術性,立法者就課徵之對象、費率,非不得授予中央主管機關一定之決定空間。故如由法律授權以命令訂定,且其授權符合具體明確之要求者,亦為憲法所許。同法第15條及其授權訂定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華民國93年12月31日環署廢字第0930097607號公告、99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0990116018號公告修正「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

【評論主題】2 依司法院解釋,下列何者違反法律保留原則?(A)規定容器回收責任業者應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就其費率未以法律明文規定 (B)以外國學歷應牙醫師考試者,須在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完成臨床實作訓練 (C)

【評論內容】(A)釋字788 號解釋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1項中段所定之回收清除處理費,係國家對人民所課徵之金錢負擔,人民受憲法第15條保障之財產權因此受有限制。其課徵目的、對象、費率、用途,應以法律定之。考量其所追求之政策目標、不同材質廢棄物對環境之影響、回收、清除、處理之技術及成本等各項因素,涉及高度專業性及技術性,立法者就課徵之對象、費率,非不得授予中央主管機關一定之決定空間。故如由法律授權以命令訂定,且其授權符合具體明確之要求者,亦為憲法所許。同法第15條及其授權訂定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華民國93年12月31日環署廢字第0930097607號公告、99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0990116018號公告修正「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

【評論主題】102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機關辦理財物採購,尚非一定須要求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應檢附採購標的之型錄供審查。 (B)招標文件不得免費提供廠商領取。 (C)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所稱「必須追加契

【評論內容】

科學技術基本法第6條

政府補助、委託、出資或公立研究機關(構)依法編列科學技術研究發展預算所進行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應依評選或審查之方式決定對象,評選或審查應附理由。其所獲得之研究發展成果,得全部或一部歸屬於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所有或授權使用,不受國有財產法之限制。前項研究發展成果及其收入,歸屬於公立學校、公立機關(構)或公營事業者,其保管、使用、收益及處分不受國有財產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第六十條及第六十四條規定之限制。前二項研究發展成果及其收入之歸屬及運用,應依公平及效益原則,參酌資本與勞務之比例及貢獻,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之性質、運用潛力、社會公益、國家安全及對市場之影響,就其目的、要件、期限、範圍、全部或一部之比例、登記、管理、收益分配、迴避及其相關資訊之揭露、資助機關介入授權第三人實施或收歸國有及相關程序等事項之辦法,由行政院統籌規劃訂定;各主管機關並得訂定相關法規命令施行之。公立學校、公立研究機關(構)、法人或團體接受第一項政府補助、委託或公立研究機關(構)依法編列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預算辦理採購,除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外,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之規定。但應受補助、委託或主管機關之監督;其監督管理辦法,由中央科技主管機關定之。

【評論主題】15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地方自治之本質為何?(A)制度性保障 (B)住民主權 (C)固有權 (D)基本權

【評論內容】大法官釋字498號解釋地方自治之本質採制度性保障

【評論主題】3 關於民主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民主的實踐包括直接民主與代議民主等形式 (B)採行虛位君主制之國家,仍可能是民主國家 (C)必須實行創制複決之直接民主制度,才符合民主原則 (D)民主原則的核

【評論內容】關於民主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O(A)民主的實踐包括直接民主&代議民主(間接民主) O(B)採行虛位君主制之國家,仍可能是民主國家。因其並非為一個民主國家制度設計的「 必要條件」。例如英國、 日本X(C)必須實行創制複決之直接民主制度,才符合民主原則非必須實行創制複決創制複決只是公民投票的類型公民投票意指人民透過直接投票的方式,來針對特定公共議題進行表決的決策程序,通常為現代民主國家用以補代議民主不足之常見的制度性設計。O(D)民主原則的核心要求是國民主權民主的原則(Principles of Democracy)民主一詞源於希臘字"demos",意為人民。在民主體制下,人民擁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權。儘管世界各民主政體間存在細...

【評論主題】5 關於憲法對宗教信仰自由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兵役法規定成年男子均有服兵役之義務,非為助長、促進或限制宗教而設 (B)對於因宗教信仰而再次拒服兵役者予以處罰,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C)如

【評論內容】釋字490 號解釋文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為憲法第二十條所明定。惟人民如何履行兵役義務,憲法本身並無明文規定,有關人民服兵役之重要事項,應由立法者斟酌國家安全、社會發展之需要,以法律定之。憲法第十三條規定:「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係指人民有信仰與不信仰任何宗教之自由,以及參與或不參與宗教活動之自由;國家不得對特定之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或對人民特定信仰畀予優待或不利益。立法者鑒於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因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於兵役法第一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係為實踐國家目的及憲法上人民之基本義務而為之規定,原屬立法政策之考量,非為助長、促進或限制宗教而設,且無助...

【評論主題】2 行政機關之裁罰基準應以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所得之利益、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等為參考標準,並審視各別管制事項之特性,加計各種應予考慮之裁量因素,更應將以往已作成之先例為通盤比較。 此係屬下列何種行政

【評論內容】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行政程序法第6條定有明文,此即行政法上之平等原則。 ... 其立法模式係採取主管機關查獲違規行為後即應課處罰鍰並為禁止營業處分,故此處罰鍰之性質似應採取秩序罰之見解,此秩序罰之行政裁量空間應依裁罰基準來作成(行政罰法第18條1項規定裁處罰鍰,應審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 併參)。

【評論主題】1 刑法上的罪刑相當原則,是憲法上何種原則的體現?(A)平等原則 (B)比例原則 (C)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D)依法審判原則

【評論內容】刑法上的「罪刑相當原則」即行為人犯的罪與應受的刑責應相當,白話就是大罪不可小罰(例如故意殺人不可僅處以 罰金)、犯小罪不能遭受過苛處罰(例如僅毀損行為不可判死刑)是憲法23 條比例原則之展現。釋字第775 號刑法第 47 條第 1 項規定:「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5 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有關累犯加重本刑部分,不生違反憲法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之問題。惟其不分情節,基於累犯者有其特別惡性及對刑罰反應力薄弱等立法理由,一律加重最低本刑,於不符合刑法第 59 條所定要件之情形下,致生行為人所受之刑罰超過其所應負擔罪責之個案,其人身自由因此遭受過苛之侵害部分,對人民...

【評論主題】2 依司法院解釋,下列何者違反法律保留原則?(A)規定容器回收責任業者應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就其費率未以法律明文規定 (B)以外國學歷應牙醫師考試者,須在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完成臨床實作訓練 (C)

【評論內容】(A)釋字788 號解釋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1項中段所定之回收清除處理費,係國家對人民所課徵之金錢負擔,人民受憲法第15條保障之財產權因此受有限制。其課徵目的、對象、費率、用途,應以法律定之。考量其所追求之政策目標、不同材質廢棄物對環境之影響、回收、清除、處理之技術及成本等各項因素,涉及高度專業性及技術性,立法者就課徵之對象、費率,非不得授予中央主管機關一定之決定空間。故如由法律授權以命令訂定,且其授權符合具體明確之要求者,亦為憲法所許。同法第15條及其授權訂定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華民國93年12月31日環署廢字第0930097607號公告、99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0990116018號公告修正「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

【評論主題】43 下列何者不是危機的特性之一?(A)不確定性 (B)可逆轉性 (C)時間急迫性 (D)處理階段性

【評論內容】危機的特性:口訣:( 不段食 麵 胃( 威) 多覆發)

【評論主題】9 「偶翻納蘭容若《飲水詞》,有句云: 『但始有情皆滿願,更從何處著思量?』靜思之 餘,忽有所悟。離合悲歡,死生新故,人間缺憾固多,然而,正因如此,不斷縈心 牽念,遂覺大千萬物盡皆有情,俗事塵勞亦有可

【評論內容】「但始有情皆滿願,更從何處著思量?」有情皆滿願,屬於佛學思想,鼓勵眾生要願意相信。只需潛心希望,都可如願。但納蘭卻道:更從何處著思量?讀來是有些懷疑和埋怨的。乞求至此,倘若如它所說,有願景者都可如願,為何亡故之妻,卻遲遲不歸?今生難見,納蘭心裡明了,只是不肯接受罷了。每每思念其人,都覺得內心苦痛難耐,才以這乞求的方式,懇求上天予.....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 下列何者不屬於當代政治學的研究途徑?(A)法制研究途徑 (B)後行為主義 (C)理性抉擇 (D)新制度論

【評論內容】1880年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系成立,政治...

【評論主題】18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法律?(A)運動彩券發行條例 (B)地方稅法通則 (C)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D)有機農業促進法

【評論內容】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2 條規定: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評論主題】27 下列那一個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期間最短?(A)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B)商人所賣商品之價金給付請求權 (C)出租人每月之房租請求權 (D)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評論內容】(A)不當得利請求權之消滅時效,依民法第 125條之規定,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B)商人所賣之商品價金請求權依民法第127條第8款為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評論主題】22 下列有關行政處分之敘述,何者錯誤?(A)行政機關認為有必要時,得依職權舉行聽證而作成行政處分 (B)如行政處分所根據之事實已臻明確,行政機關於作成行政處分時得不給予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C)違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十八條規定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原則)溯及既往失其效力。但為維護公益或為避免受益人財產上之損失,為撤銷之機關得另定失其效力之日期。

【評論主題】23 行政機關作成裁罰性行政處分前,應給予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係屬下列那一法律原則之落實?(A)誠實信用原則 (B)比例原則 (C)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D)明確性原則

【評論內容】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 或due process of law)為一個重要的法律原則,其主要源自於英美法系的國家,其內容為,政府必須要尊重任何依據國內法賦予給人民的法律上之權利。例如:行政機關作成裁罰性行政處分前,應給予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的機會。(行政罰法第42 條行政機關於裁處前,應給予受處罰者陳述意見之機會。)

【評論主題】11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選舉訴訟採二審終結不得提起再審之訴,大法官認為:(A)侵害訴訟權 (B)確定判決應否設有再審之程序,屬立法機關自由形成之範疇 (C)選舉、罷免為公法上之權利,其爭議之處理

【評論內容】釋字442 號解釋文憲法第十六條規定人民有訴訟之權,旨在確保人民得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及受公平之審判。至於訴訟救濟應循之審級制度及相關程序,立法機關自得衡量訴訟性質以法律為合理之規定。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選舉訴訟採二審終結不得提起再審之訴,係立法機關自由形成之範圍,符合選舉訴訟事件之特性,於憲法保障之人民訴訟權尚無侵害,且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憲法第二十三條亦無牴觸。

【評論主題】10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並無赴立法院院會接受質詢之義務?(A)行政院院長 (B)行政院秘書長 (C)國防部部長 (D)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

【評論內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7 條行政院遇有重要事項發生,或施政方針變更時,行政院院長或有關部會首長應向立法院院會提出報告,並備質詢。前項情事發生時,如有立法委員提議,十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議決,亦得邀請行政院院長或有關部會首長向立法院院會報告,並備質詢。釋字461號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一日公布施行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此為憲法基於民意政治及責任政治之原理所為制度性之設計。國防部主管全國國防事務,立法委員就行政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關於國防事務方面,自得向行政院院長及國防部部長...

【評論主題】4 依憲法增修條文及相關法律規定,關於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政黨違憲,指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 (B)政黨違憲解散案件之程序,得準用刑事訴訟法之規定 (C)由

【評論內容】一、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四項規定,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二、憲法法庭受理政黨解散案件認有必要時,得指定大法官三人小組為受命大法官行準備程序。

【評論主題】3 依憲法第 165 條規定,國家應依國民經濟之發展,保障並隨時提高下列何者之待遇?(A)公務人員及勞動者 (B)軍人及婦女工作者 (C)警察人員及農民 (D)教育、科學、藝術工作者

【評論內容】憲法第165 條國家應保障教育、科學、藝術工作者之生活,並依國民經濟之進展,隨時提高其待遇。

【評論主題】2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契約自由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祭祀公業之設立及存續,涉及設立人及其子孫之結社自由,與契約自由無涉 (B)法律禁止公職人員與其服務之機關為買賣等交易行為,就該公職人員而

【評論內容】釋字728 號  【既存祭祀公業派下員依規約認定案】祭祀公業條例第四條第一項前段規定:「本條例施行前已存在之祭祀公業,其派下員依規約定之。」並未以性別為認定派下員之標準,雖相關規約依循傳統之宗族觀念,大都限定以男系子孫(含養子)為派下員,多數情形致女子不得為派下員,但該等規約係設立人及其子孫所為之私法上結社及財產處分行為,基於私法自治,原則上應予尊重,以維護法秩序之安定。是上開規定以規約認定祭祀公業派下員,尚難認與憲法第七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有違,致侵害女子之財產權。第二條、第五條之規定,國家對於女性應負有積極之保護義務,藉以實踐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對於祭祀公業條例施行前已存在之祭祀公業,其派下員認定制度之設計,有關機關自應與時俱進,於兼顧上開憲法增修條文課予國家對女性積極保護義務之意旨及法安定性原則,視社會變遷與祭祀公業功能調整之情形,就相關規定適時檢討修正,俾能更符性別平等原則與憲法保障人民結社自由、財產權及契約自由之意旨。

【評論主題】23 關於行政法院對於行政處分之審查,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對於具有高度屬人性之評定,得審查是否出於錯誤之事實認定 (B)對於具有高度屬人性之評定,採取較低密度之審查 (C)對於具有高度屬人性之評定

【評論內容】(D)只能審查其合法性不能審查其妥當性,具有高度屬人性之評定,因為涉及行政機關的判斷餘地,應尊重行政機關所為之決定。

【評論主題】15 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與實務見解,關於行政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替代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如與其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有得撤銷之違法原因,並為締約之一方 所明知者,為無效 (B)行政契約當事人一

【評論內容】(A)要雙方所明知才無效行政程序法第142 條代替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一、與其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為無效者。二、與其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有得撤銷之違法原因,並為締約雙方所明知者。三、締結之和解契約,未符合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者。四、締結之雙務契約,未符合第一百三十七條之規定者。(B)的人一方之人民不用,締約之一方為中央行政機關時,應經主管院、部或同等級機關之認可........... 第 148 條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債務人不為給付時,債權人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前項約定,締約之一方為中央行政機關時,應經主管院、部或同等級機關之認可;締約之一方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時,...

【評論主題】7 關於公務人員保障法復審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非現職之公務人員不得提起復審 (B)上級機關本於法定職權所為行政處分,交由下級機關執行者,以該下級機關為原處分機關 (C)復審人經由原處分機關

【評論內容】(A.D).公務人員服務法第25條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以下均簡稱原處分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復審。非現職公務人員基於其原公務人員身分之請求權遭受侵害時,亦同。公務人員已亡故者,其遺族基於該公務人員身分所生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遭受侵害時,亦得依本法規定提起復審。(C).受理機關:復審之程序,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4條及第44條規定,提起復審應繕具復審書經由原處分機關向保訓會提起復審。

【評論主題】9 公務人員考績法關於考績評定之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專案考績不得與平時考核功過相抵銷 (B)除功過互相抵銷外,曾記一大過人員,考績不得列乙等以上 (C)平時成績紀錄及獎懲,應為考績評定分數之

【評論內容】(D)公務人員考績法第9條公務人員之考績,除機關首長由上級機關長官考績外,其餘人員應以同官等為考績之比較範圍。

【評論主題】3 有關私經濟行政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受私法所支配 (B)強調私法自治,不受憲法原則拘束 (C)可作為國家達成行政任務之手段 (D)應循民事紛爭解決機制救濟之

【評論內容】((B)私經濟行政之行政私法行為亦應受憲法基本權(平等原則)之拘束 私經濟行政是否受基本權之拘束,學說上尚有爭論: 否定說又稱「間接適用說」:此說認為基本權利對國庫雖有拘束作用,但僅能透過私法概括條款的適用,間接發生拘束作用。 肯定說又稱「全面直接適用說」:此說認為國家實力龐大,必須加以拘束,不容國家藉由改變行為形式來規避基本權利之拘束。 折衷說「部分適用說」:此說認為行政私法行為本質上仍屬行政,應受基本權利之限制,至於行政輔助與行政營利行為,則屬純私法領域,故不受基本權利拘束。 釋字第 457 號解釋指出:「國家機關為達成公行政任務,以私法形式所為之行為,亦應遵循上開憲法之規定。」即認為行政私法行為,應受憲法基本權利之拘束。釋字第727號解釋(註銷不同意眷村改建原眷戶 權益案)國家機關為達成公行政任務以私法形式所為之行為亦應遵循上開憲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21 公共治理進行民意調查,相當講究測量結果的效度(validity),下列何者對此一特性的敘述正確? (A)正確性 (B)可靠性 (C)穩定性 (D)一致性

【評論內容】1、信度定義:信度即可靠性,指測驗結果的一致性或穩定性。一個測驗的信度在於表示測驗內部試題間是否相互符合與兩次測驗分數是否前後一致,符合或一致的程度是相對的,並不是全有或全無的特質。2、效度定義:效度(Validity)即有效性,它是指測量工具或手段能够正確測出所需測量的事物的程度。 效度是指所測量到的结果反映所想要考察内容的程度,測量结果與要考察的内容越吻合,則效度越高;反之,則效度越低。

【評論主題】17 下列何者是組織學習最重要的概念?(A)平衡計分卡 (B)流程再造 (C)系統性思考 (D)依法行政

【評論內容】組織學習大師阿吉里斯與熊恩:是要破除人際...

【評論主題】16 當政府與非營利組織之間看似雖有共同資源或手段,但卻在所欲達成的目標上相異,係屬下列何種互動模式? (A)合作模式 (B)競逐模式 (C)互補模式 (D)衝突模式

【評論內容】1. 合作模式:係指政府與非營利組織分享共同的價值目標以及達成目標的手段。 2. 衝突模式:係指政府與非營利組織彼此間有著不同的價值目標以及達成目標的手段。

【評論主題】14 有關六標準差(Six Sigma)步驟內涵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界定」是定義策略目標的內容,以擬定相應行動方案 (B)「衡量」是瞭解現狀與顧客需求間的差距,找出關鍵流程所造成的缺失 (C

【評論內容】六標準差步驟內涵:西格瑪法有兩種方法,來自於愛德華茲·戴明的P計劃-D實施-C檢查-A行動循環。這些方法中的每一項還包括五個步驟,可以稱為DMAIC方法。

【評論主題】4 依據奧斯本(Osborne, D.)和蓋伯勒(Gaebler, T.)的主張,下列何者不是建構企業型政府的原則?(A)分權化的政府 (B)服務型的政府 (C)任務導向的政府 (D)市場導向的政府

【評論內容】學者奧斯本(D. Osborne)與蓋伯勒(T.Gaebler)在一九九二年出版的「新政府運動:如何將企業精神轉換至公務部門」)一書,曾提出新政府運動之十大運作原則 1導航式的政府:契約外包、抵用券、特許權、公私合夥、志願服務 。偏好民營化、簽約外包和志工服務等方式,限縮政府規模。 2社區性的政府:透過社區自治委員會提供公共服務;鼓勵民間參與地方事務。  3競爭性的政府:引進市場競爭機制、讓政府行政機構與單位可以彼此競爭福利服務的提供。  4分權式的政府:推動品管圈、員工發展方案、參與管理、授權基層員工自我決.....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 下列何者不是市場失靈的主要原因?(A)外部性 (B)公共財 (C)自然獨占 (D)資訊充分

【評論內容】市場失靈之原因:1. 公共財的提供問題:...

【評論主題】2 下列何者不是協力關係成功之要件?(A)清晰的目的 (B)互信與互敬 (C)不對等關係 (D)目的共有

【評論內容】公私協力的成功要件:1.清晰的目的:目的...

【評論主題】25 在議會內閣制國家中,下列何者較容易導致國會大選後無法產生單一政黨政府?(A)出現懸峙國會的情形 (B)出現多數派國會的情形 (C)出現政黨輪替的情形 (D)出現政黨重組的情形

【評論內容】2017.06.08 英國大選開票,無一政黨獲議會多數,出現懸浮議會(亦稱 懸峙國會或無多數議會)狀況,“ 懸峙國會”指的是沒有政黨在國會中取得「過半席次」,政黨無法順暢推行法案,導致國會陷入僵局。由於英國是議會制國家,傳統上獲得最多席位的政黨,即為執政黨,其黨魁則擔任首相一職,因此國會中是否取得絕對多數,直接攸關國家政府能否順利運轉。在英國,下議院總席次為650席,過半需要326席。但由於傳統上,北愛爾蘭分離主義的新芬黨在獲得席次後,都會以「棄權」(拒絕擔任議員)對抗英國政權,因此扣除新芬黨的席次後,多半只需323、324席即算過半。▌該怎麼解決?如未有一黨取得過半,則黨派間必須進行協商,可行方案包含有以下幾種:一...

【評論主題】46 依據行政訴訟法之規定,原告之訴該當於下列何者,行政法院不得以裁定逕予駁回?(A) 本案經終局判決後撤回其訴,復提起同一訴訟(B) 起訴逾越法定期間(C) 原告就已起訴之事件,於訴訟繫屬中更行起訴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第 107 條原告之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行政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先命補正:一、訴訟事件不屬行政訴訟審判之權限者。但本法別有規定者,從其規定。二、訴訟事件不屬受訴行政法院管轄而不能請求指定管轄,亦不能為移送訴訟之裁定者。三、原告或被告無當事人能力者。四、原告或被告未由合法之法定代理人、代表人或管理人為訴訟行為者。五、由訴訟代理人起訴,而其代理權有欠缺者。六、起訴逾越法定期限者。七、當事人就已起訴之事件,於訴訟繫屬中更行起訴者。八、本案經終局判決後撤回其訴,復提起同一之訴者。九、訴訟標的為確定判決或和解之效力所及者。十、起訴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II 項 撤銷訴訟及課予義務訴訟,原告於訴狀誤列被告機關者,準用第一項規定。III 項  原告之訴,依其所訴之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行政法院得不經言詞辯論,逕以判決駁回之。

【評論主題】48 關於土地徵收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 係以公權力剝奪人民之財產權(B) 財產權人構成特別犧牲(C) 得要求合理補償(D) 得依據法規命令為徵收

【評論內容】釋字579 號徵收與補償連結原則 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土地徵收乃係國家因公共事業之需要,對人民受憲法保障之財產權,經由法定程序予以剝奪。是以規定此項徵收及其程序之法律必須符合必要性原則,並應於相當期間內給予合理之補償〈本院釋字第四00號、第四二五號解釋參照〉。且土地徵收對被徵收土地之所有權人而言,係為公共利益所受之特別犧牲,是補償費之發給不宜牽延過久,應儘速為之。否則將影響徵收處分之效力,此為有徵收即有補償,補償之發給與徵收土地之間,具有不可分之一體性所必然〈本院釋字第四二五號、第五一六號解釋參照〉。學說上稱之為徵收與補償連結原則,或唇齒條款〈結合條款〉,亦即有徵收即有補償,無...

【評論主題】36 行政程序中當事人委任之代理人,其人數上限為何?(A) 1 人(B) 2 人(C) 3 人(D) 4 人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24 條當事人得委任代理人。但依法規或行政程序之性質不得授權者,不得為之。每一當事人委任之代理人,不得逾三人。代理權之授與,及於該行政程序有關之全部程序行為。但申請之撤回,非受特別授權,不得為之。行政程序代理人應於最初為行政程序行為時,提出委任書。代理權授與之撤回,經通知行政機關後,始對行政機關發生效力。

【評論主題】35 下列何者不得依據行政程序法申請閱覽卷宗?(A) 行政程序之申請人(B) 行政程序申請人之相對人(C) 因行政程序影響其公、私法上權利或法律上利益之人(D) 行政程序中之證人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46 條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有關資料或卷宗。但以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有必要者為限。行政機關對前項之申請,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拒絕︰一、行政決定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文件。二、涉及國防、軍事、外交及一般公務機密,依法規規定有保密之必要者。三、涉及個人隱私、職業秘密、營業秘密,依法規規定有保密之必要者。四、有侵害第三人權利之虞者。五、有嚴重妨礙有關社會治安、公共安全或其他公共利益之職務正常進行之虞者。行政程序法第20 條

【評論主題】38 有關行政計畫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 行政機關雖享有所謂計畫高權,行政法院非不得審查行政機關所訂定之行政計畫(B) 在大規模之計畫有所謂先行裁決,此種多階段之決定有行政自我拘束原則之適用(C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163 條本法所稱行政計畫,係指行政機關為將來一定期限內達成特定之目的或實現一定之構想,事前就達成該目的或實現該構想有關之方法、步驟或措施等所為之設計與規劃。同法第164 條行政計畫有關一定地區土地之特定利用或重大公共設施之設置,涉及多數不同利益之人及多數不同行政機關權限者,確定其計畫之裁決,應經公開及聽證程序,並得有集中事權之效果。並未規定當事人不得爭訟且 依大法官釋字第742號解釋理由書第四段,其係稱:「又都市計畫…,因屬法規性質…然都市計畫核定發布後,…,影響區內人民權益甚鉅,且其內容與行政處分往往難以明確區隔。」似乎是認為都市計畫之核定發布屬於一種高度類似行政處分但非行政處分的法規,...

【評論主題】24 對於行政處分聲明不服,因處分機關未為告知或告知錯誤致向無管轄權之機關為之者,該機關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應於幾日內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A) 7 日(B) 10 日(C) 20 日(D) 30 日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 第99 條對於行政處分聲明不服,因處分機關未為告知或告知錯誤致向無管轄權之機關為之者,該機關應於十日內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當事人。前項情形,視為自始向有管轄權之機關聲明不服。

【評論主題】20 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稱為:(A) 法規命令(B) 職權命令(C) 行政規則(D) 緊急命令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150 條本法所稱法規命令,係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

【評論主題】4 下列關於要約之敘述,何者錯誤?(A)非對話為要約者,依通常情形可期待承諾之達到時期內,相對人不為承諾時,失其拘束力 (B)對話為要約者,非立時承諾,即失其拘束力 (C)要約定有承諾期限者,非於其期

【評論內容】依民法160 條遲到之承諾,除前條情形外,視為新要約。將要約擴張、限制或為其他變更而承諾者,視為拒絕原要約而為新要約。(D)應為新要約

【評論主題】3 下列何種給付請求權,無 5 年短期消滅時效規定之適用?(A)利息給付請求權 (B)分期付價買賣之價金給付請求權 (C)退職金給付請求權 (D)贍養費給付請求權

【評論內容】民法第 126 條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評論主題】2 下列關於暴利行為之敘述,何者錯誤?(A)行為人須有利用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而為法律行為者,此為暴利行為成立之主觀要件 (B)法律行為須有使他人為財產上之給付或為給付之約定,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

【評論內容】民法74 條1 項之暴利行為之撤銷須向法院為之,不得以意思為之。74條1 項規定:法律行為,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為給付之約定,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

【評論主題】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若法律規定國家對宗教之監督僅適用於佛、道教,未對其他宗教為相同之限制,該法律規定是否合憲? (A)違憲,因為宗教自由乃是不得以法律限制之基本權 (B)違憲,因為宗教自由之限制乃

【評論內容】釋字573 號解釋憲法第十三條規定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係指人民有信仰與不信仰任何宗教之自由,以及參與或不參與宗教活動之自由,國家不得對特定之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或對人民特定信仰畀予優待或不利益。其保障範圍包含內在信仰之自由、宗教行為之自由與宗教結社之自由(本院釋字第四九0號解釋參照)。人民所從事之宗教行為及宗教結社組織,與其發乎內心之虔誠宗教信念無法截然二分,人民為實現內心之宗教信念而成立、參加之宗教性結社,就其內部組織結構、人事及財政管理應享有自主權,宗教性規範茍非出於維護宗教自由之必要或重大之公益,並於必要之最小限度內為之,即與憲法保障人民信仰自由之意旨有違。憲法保障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係...

【評論主題】3 依司法院釋字第 756 號解釋意旨,關於憲法秘密通訊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受刑人在監禁期間,人身自由遭受限制,惟其秘密通訊自由等基本權利,仍受憲法之保障 (B)監獄長官閱讀受刑人發受書信,

【評論內容】大法官釋字第 756 號解釋探討受刑人之發受書信權矯政期刊 第 7 卷第 2 期 民國 107 年 7 月摘要黃惠婷、陳英淙監獄行刑剝奪受刑人自由,卻不表示剝奪所有自由。在監服刑以使受刑人改悔向上,適於社會生活為目的,而受刑人與外界溝通聯繫屬不可或缺的方式。現行法規定受刑人發受書信,由監獄長官檢閱之,檢閱書信侵犯秘密通訊自由,監獄在沒有正當、具體的理由下,無差別檢閱,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明確性原則以及比例原則。為了監獄安全、秩序與矯治工作,監獄規定各種限制須遵守上述原則,尤其過度禁止原則,建議積極立法肯定受刑人之通信權利。又現行法授權監獄長官認為發受書信有妨害監獄紀律之虞,得令受刑人刪除後再行發出,否則不得發受,並...

【評論主題】4 有關韋柏(M. Weber)對於官僚模型學派的說明,下列何者有誤? (A)以官僚來描述公務員,具有貶抑的意涵 (B)可以將權威分成傳統權威、超人權威以及合法合理權威三個階段 (C)將官僚模型視為一

【評論內容】作為公共行政學最主要的創始人之一,馬克斯·韋伯(M.Weber)的學說也對建構現代官僚科層體制具有重要影響,被譽為「組織理論之父」。韋伯認為,任何組織的形成、管治、支配均建構於某種特定的權威之上。適當的權威能夠消除混亂、帶來秩序;而沒有權威的組織將無法實現其組織目標。他提出了三種正式的政治支配和權威的形式,分別為傳統權威、魅力( 超人)權威、以及合法合理法定權威。理性法定權威是以理性和法律規定為基礎行使權威。服從並不是因為信仰或崇拜,而是因為規則給予領導者的權力。因此,理性法定權力的運用能夠形成一個客觀、具體和組織結構。韋伯認為社會的理性化是無可避免的趨勢,在此趨勢下,權力架構的支配將從傳統權威、魅力...

【評論主題】10 關於電子化政府的主要功能,下列何者錯誤?(A)資訊透明化 (B)增進行政效率 (C)促進公民參與 (D)建立法規制度

【評論內容】電子化政府的功能:1. 強化政府組織結構、...

【評論主題】1 機關允許廠商以電子方式領標者應於以下何者中訂明: (A)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 (B)招標公告。 (C)招標文件。 (D)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

【評論內容】

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

機關利用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辦理招標文件之公開發給、發售或公開閱覽,得免另備書面文件。

【評論主題】1 下列何者是代理人理論關注的問題?(A)非正式組織 (B)逆向選擇 (C)集體行動的非理性 (D)社會選擇

【評論內容】由於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的資訊不對稱,因此在委託人與代理人締結契約的前後,都會造成委託人的損失,包含:事前代理損失─逆向選擇、不適當選擇或反淘汰(Adverse Selection)─所選非人:代理理論認為,事實上只有應徵者真正瞭解自己夠不夠格擔任所應徵的工作,因此即使委託人提高選才標準,應徵者仍然可以謊報或掩飾自己的才能以獲得此項職位;此外,委託人有時會提高薪資福利,藉以吸引真正的人才,可是認為自己才幹高過委託人所提供條件的應徵者,往往會另尋其他更好的工作機會,而那些接受此一應徵工作的人,所具備的資格時常低於委託人所期望的標準。總之,委託人永遠是輸家,他總是徵求不到真正的人才。 簡言之,逆向選擇即...

【評論主題】2 依司法院解釋,下列何者違反法律保留原則?(A)規定容器回收責任業者應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就其費率未以法律明文規定 (B)以外國學歷應牙醫師考試者,須在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完成臨床實作訓練 (C)

【評論內容】(A)釋字788 號解釋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1項中段所定之回收清除處理費,係國家對人民所課徵之金錢負擔,人民受憲法第15條保障之財產權因此受有限制。其課徵目的、對象、費率、用途,應以法律定之。考量其所追求之政策目標、不同材質廢棄物對環境之影響、回收、清除、處理之技術及成本等各項因素,涉及高度專業性及技術性,立法者就課徵之對象、費率,非不得授予中央主管機關一定之決定空間。故如由法律授權以命令訂定,且其授權符合具體明確之要求者,亦為憲法所許。同法第15條及其授權訂定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華民國93年12月31日環署廢字第0930097607號公告、99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0990116018號公告修正「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