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有關行政計畫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行政機關雖享有所謂計畫高權,行政法院非不得審查行政機關所訂定之行政計畫
(B) 在大規模之計畫有所謂先行裁決,此種多階段之決定有行政自我拘束原則之適用
(C) 如經確定計畫裁決程序,因具核准及形成與集中事權效果,當事人不得再行爭訟
(D) 行政機關變更計畫時,人民如有權利受損之情形,仍得依國家賠償法尋求救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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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嗡!阿惹巴雜拿底~ All】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 163 條本法所稱行政計畫,係指行政機關為將來一定期限內達成特定之目的或實現一定之構想,事前就達成該目的或實現該構想有關之方法、步驟或措施等所為之設計與規劃。同法第164 條行政計畫有關一定地區土地之特定利用或重大公共設施之設置,涉及多數不同利益之人及多數不同行政機關權限者,確定其計畫之裁決,應經公開及聽證程序,並得有集中事權之效果。並未規定當事人不得爭訟且 依大法官釋字第742號解釋理由書第四段,其係稱:「又都市計畫…,因屬法規性質…然都市計畫核定發布後,…,影響區內人民權益甚鉅,且其內容與行政處分往往難以明確區隔。」似乎是認為都市計畫之核定發布屬於一種高度類似行政處分但非行政處分的法規,...

純素食讚(110高普考一般】評論

想請問各位大大為什麼不能選D? 感謝各位

椅子不悲會上岸所以要自律】評論

我有疑問的地方是確實能行政爭訟,但適用國賠嗎?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給大家參考, 出題人是否這樣想呢?.....行政機關變更計畫時, 因未考慮周全, 以致人民權益受損,國賠法第 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