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行政法院審查古蹟或歷史建築等文化資產審議決定時,關於判斷餘地之審查,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法院得審查文化資產審議決定所憑藉的基礎事實是否正確
(B) 法院得審查審議程序是否符合正當行政程序及審議委員會之組織是否合法
(C) 法院得審查文化資產保存價值判斷之結論與相關學術領域多數見解是否相符
(D) 文資審議決定對當事人基本權之限制越重大,應採越高之審查密度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649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yoyo】評論

判斷餘地:原則上,法院不得介入審查,須尊重行政機關之決定,例如高度屬人性之決定、獨立專家委員會所作之決定(C)、預測性或評估性之決定、高度政策性之判斷、地方自治事項等等例.....看完整詳解

飛田】評論

(C) .判斷餘地之事項,法院原則上不加以審查,亦即尊重其決定行政機關專業意見之見解,所謂高度屬人性,「專業性」,經驗性之專業判斷,例如:國家考試之評分、學生成績評定、計劃性政策之決定、公務員能力評價、獨力專家委員會判斷、專門科技事項以及行政上的預測決定,在此領域中,法院由於審查能力有限,故在事實上僅能聽從專業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