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1﹞撤銷或變更原處分或決定之判決,...
【費歐娜】評論
求好心人公開答案
【堅持下去】評論
行政訴訟法第 216 條
【@】評論
判決:具有既判力、拘束力跟權威性如果法院都判該處分違法 卻還可以繼續執行違法處分 那還需法院存在嗎?基於權力分立原則 法院可以審理「違法性」但不可以審理「適當性」舉例:B行為可以裁罰100~1000元 但被機關裁罰了5000元 明顯違法 可以走行政訴訟但如果機關是合理裁罰500元 但該民眾覺得只要罰200元就很好很適當了 這時候基於權力分立原則 法院就不可以審理“適當性” 因為行政機關有自己的自主裁量權 不容許司法機關越俎代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