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儒儒(三榜達成)】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 24 條當事人得委任代理人。...
【嗡!阿惹巴雜拿底~ All】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 24 條當事人得委任代理人。但依法規或行政程序之性質不得授權者,不得為之。每一當事人委任之代理人,不得逾三人。代理權之授與,及於該行政程序有關之全部程序行為。但申請之撤回,非受特別授權,不得為之。行政程序代理人應於最初為行政程序行為時,提出委任書。代理權授與之撤回,經通知行政機關後,始對行政機關發生效力。
【w】評論
代理人皆為不得逾三人行政程序法§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