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若法律規定國家對宗教之監督僅適用於佛、道教,未對其他宗教為相同之限制,該法律規定是否合憲?
(A)違憲,因為宗教自由乃是不得以法律限制之基本權
(B)違憲,因為宗教自由之限制乃是內政部之行政保留事項
(C)違憲,因為違反宗教中立原則與宗教平等原則
(D)合憲,因為國家對宗教自由得以法律為必要之限制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評論

釋字第573號人民之宗教信仰自由及財產權,...

Bruce】評論

釋字第573號:理由★(★★)...

嗡!阿惹巴雜拿底~ All】評論

釋字573 號解釋憲法第十三條規定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係指人民有信仰與不信仰任何宗教之自由,以及參與或不參與宗教活動之自由,國家不得對特定之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或對人民特定信仰畀予優待或不利益。其保障範圍包含內在信仰之自由、宗教行為之自由與宗教結社之自由(本院釋字第四九0號解釋參照)。人民所從事之宗教行為及宗教結社組織,與其發乎內心之虔誠宗教信念無法截然二分,人民為實現內心之宗教信念而成立、參加之宗教性結社,就其內部組織結構、人事及財政管理應享有自主權,宗教性規範茍非出於維護宗教自由之必要或重大之公益,並於必要之最小限度內為之,即與憲法保障人民信仰自由之意旨有違。憲法保障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