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評論
O (A)政黨違憲,指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
【劉傳楷】評論
(B)準用行政訴訟法(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32)
【嗡!阿惹巴雜拿底~ All】評論
一、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四項規定,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二、憲法法庭受理政黨解散案件認有必要時,得指定大法官三人小組為受命大法官行準備程序。
【hianwang】評論
憲法訴訟法第 46 條行政訴訟法之規定,除本法或審理規則別有規定外,與本法性質不相牴觸者,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