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依憲法增修條文及相關法律規定,關於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政黨違憲,指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
(B)政黨違憲解散案件之程序,得準用刑事訴訟法之規定
(C)由主管機關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解散之
(D)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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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評論

O (A)政黨違憲,指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

劉傳楷】評論

(B)準用行政訴訟法(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32)

嗡!阿惹巴雜拿底~ All】評論

一、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四項規定,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二、憲法法庭受理政黨解散案件認有必要時,得指定大法官三人小組為受命大法官行準備程序。

hianwang】評論

憲法訴訟法第 46 條行政訴訟法之規定,除本法或審理規則別有規定外,與本法性質不相牴觸者,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