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依憲法、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關於總統與行政院院長之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
(B)總統在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所賦予之行政權範圍內,為最高行政首長
(C)行政院副院長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D)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委員由行政院院長任命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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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衝了】評論

大陸委員會組織法第 4 條

Landy】評論

大陸委員會組織法 第五條本會置委員十七人至二十七人,由行政院院長派兼或聘兼之。本會委員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之。有關大陸政策及重要工作事項,需經委員會議審議協調或議決之。

我要考上四書】評論

口訣 副 省 不管 部  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