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下列有關各上級政府對地方政府財力之補助或酌減之敘述,何者正確?
(A) 對於努力開闢財源具有績效者,其上級政府得維持其補助款
(B) 對財力較優之地方政府,得取得協助金
(C) 其補助項目、補助對象等之規定,另由法律定之
(D) 各上級政府對於財力較差之地方政府應檢討其施政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25581
統計:A(14),B(84),C(141),D(19),E(0)

用户評論

【用戶】阿答力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第 69 條各上級政府為謀地方均衡發展,對於財力較差之地方政府應酌予補助;對財力較優之地方政府,得取得協助金。各級地方政府有依法得徵收之財源而不徵收時,其上級政府得酌減其補助款;對於努力開闢財源具有績效者,其上級政府得酌增其補助款。

【用戶】阿答力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第 69 條各上級政府為謀地方均衡發展,對於財力較差之地方政府應酌予補助;對財力較優之地方政府,得取得協助金。各級地方政府有依法得徵收之財源而不徵收時,其上級政府得酌減其補助款;對於努力開闢財源具有績效者,其上級政府得酌增其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