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依內政部 100 年 5 月 18 日台內警字第 1000890243 號解釋令,警械使用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中所稱之「第三人」,下列何者非屬之?
(A) 警察人員合法使用警械對象以外之人
(B) 遭歹徒挾持之人
(C) 教唆駕駛人衝撞警察之乘客
(D) 路過之民眾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01653
統計:A(9),B(2),C(97),D(13),E(0)

用户評論

【用戶】HA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C: 教唆的乘客非無辜的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