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我國的藥物不良反應應通報到何處?
(A)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
(B)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
(C)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D)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參考答案

答案:B,C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1),B(6),C(5),D(0),E(0)

用户評論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B,C

Joyce】評論

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設置宗旨行政院衛生署(現衛生福利部)有感於建全的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對提昇全民用藥安全的重要性,自民國八十七年起,委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臨床藥學會(現台灣臨床藥學會)協助設置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並於民國九十二年起,轉而委託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負責辦理。此系統的運作,由設立於台北市之全國ADR通報中心統籌,由北、中、南、東四區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協助推動及執行,其業務範圍包括藥品及醫療器材之不良反應的通報作業及宣導,強化醫療人員對使用藥物引起之不良反應的認識,建立本土之藥物用藥安全資料庫,及通報資料之評估及資訊回饋制度,以達到合理用藥及提昇台灣民眾藥物使用安全性的設置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