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an Yeh】評論
中央銀行法第5條 本行設理事會,置理事十一人至十五人,由行政院報請總統派充之,並指定其中五人至七人為常務理事,組織常務理事會。前項理事,除本行總裁、財政部長及經濟部長為當然理事,並為常務理事外,應有實際經營農業、工商業及銀行業者至少各一人。除當然理事外,理事任期為五年,期滿得續派連任。好奇了下中央銀行總裁是怎麼就任的。查了下,原來是行政院報請總統派充的。
【Rick Huang】評論
為什麼答案是A,能有人能提供相關法條嗎
【亂改答案~放狗咬人!】評論
樓上,3F不是已經貼了法條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