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A 簽發本票一張交付予 B 作為購買原料之對價,票上記載免除作成拒絕證書,B 背書交付予 C 作為清償借款之用,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C 得直接聲請法院對 A 之財產為強制執行
(B)C 對 A 之請求權時效有三年
(C)若本票上有保證人 D 者,未記載為誰保證時,視為為發票人保證,故 C 得向保證人請求給付票款及利息
(D)記載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者,亦同時免除提示義務,C 得不經提示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50459
統計:A(7),B(3),C(13),D(60),E(0)

用户評論

Ming Wen Chen】評論

票據法95條也適用於本票

duci1111】評論

第 95 條 匯票上雖有免除作成拒絕證書之記載,執票人仍應於所定期限內為承兌或付款之提示。但對於執票人主張未為提示者,應負舉證之責。

funamiam】評論

B錯在哪?

Aaron Aribuda】評論

B正確對本票發票人,自到期日起算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