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父母處分未成年子女所有之土地權利,依土地登記規則第 39 條規定,申請登記時,應於登記申請書適當欄記明下列何項內容並簽名?
(A)父母親之身分證字號
(B)如有致他人受損害者,願負法律責任等字樣
(C)收件號、異動內容及異動年月日
(D)確為未成年子女利益處分之文字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3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zoe】評論

土地登記規則 第39條:父母處分未成年子女所有之土地權利,申請登記時,應於登記申請書適當欄記明確為其利益處分並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