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少年法院依少年調查官調查結果,認為情節輕微,以不付審理為適當者,得為不付審理之裁定,並不得為下列何種之處分?
(A)交付法定代理人嚴加管教
(B)轉介兒童或少年機構輔導
(C)給予罰鍰
(D)告誡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
統計:A(4),B(26),C(96),D(2),E(0)

用户評論

Betty】評論

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29條  少年法院依少年調查官調查之結果,認為情節輕微,以不付審理為適當者,得為不付審理之裁定,並為下列處分:   (B)一、轉介兒童或少年福利或教養機構為適當之輔導。   (A)二、交付兒童或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嚴加管教。   (D)三、告誡。   前項處分,均交由少年調查官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