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甲於民國(下同)98 年 12 月死亡,留下土地數筆,無配偶及子女,甲之生母(乙)與姊姊(丙)仍健在,乙嗣於 99 年 1 月辦理繼承登記。詎料丙主張甲於 98 年 11 月26 日立有遺囑,將上開土地全部遺贈予丙,並經民間公證人丁於醫院病房內公證之。經查該遺囑內容是由丁詢問,甲點頭的方式進行,見證人為丙已成年之女兒(戊)、丙之公公(己)、醫院護士(庚)及丁的事務所助理(辛)等 4 人,次查庚於遺囑製作過程有兩次走出病房,未全程在場見聞。試附條文與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題組】⑴本件公證遺囑之效力為何?(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93103
統計:A(69),B(3),C(1),D(14),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