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交會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A)保持適當之間隔
(B)上坡車在坡下讓已駛至中途之下坡車駛過
(C)在峻狹坡路,下坡車未讓上坡車先行
(D)在山路行車,靠山壁車輛,讓道路外緣車優先通過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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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Po Chang Kuo】評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6 條汽車駕駛人交會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一、未保持適當之間隔。二、在峻狹坡路,下坡車未讓上坡車先行,或上坡車在坡下未讓已駛至中途之下坡車駛過,而爭先上坡。三、在山路行車,靠山壁車輛,未讓道路外緣車優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