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對乙有新臺幣(以下同)55 萬元的貨款債權,在二年消滅時效將要屆滿之時,向管轄法院起訴乙,請求給付 55 萬元。甲不知在將起訴狀提出於管轄法院前第九日,乙已經意外過世,繼承人為其配偶丙及獨女丁二人。嗣後,法院及甲確認乙過世一事,甲聲明變更被告為丙、丁二人,法院應如何裁判?(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7261
統計:A(3788),B(305),C(79),D(4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激勵保健理論

用户評論

哀 阿哀喔哀】評論

激勵因素:1.成就感

臥龍醉月】評論

請教工作本身到底有什麼激勵因素存在呢?

流川楓】評論

激勵因素→成功則瘦身成就感、工作本身、責任感、受賞識感、升遷 保健因素→新人是公主薪資、人際關係、視導技巧、工作環境、組織政策與管理 

Erin Yin】評論

1.激勵因素中的工作本身是你在工作中的表現; 2.保健如果拆開來可分為保障+健全的制度=環境、人際、監督、組織政策管理的制度才能促進薪水的保障。 純屬個人的見解,以方便記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