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在刑事程序中,當精神疾患觸法者犯罪嫌疑重大,且具有危害性、急迫性時,為了兼顧刑事被告醫療需求、程序權益保障及社會安全之防護,所得實施的強制措施為:
(A) 羈押
(B) 收容
(C) 保安監護
(D) 暫行安置

參考答案

答案:D

統計:A:6,B:3,C:51,D:110,E:0

難度: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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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