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g tzu wu】評論
實施對象:將下列5種身分之幼兒列為優先就讀公立幼稚園之對象。 (1)身心障礙幼童。 (2)低收入戶幼童。 (3)中低收入家庭幼童。 (4)原住民族幼童。 (5)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http://www7.www.gov.tw/policy/welfare/page_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