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無法投遞或按規定不予寄遞而不能退回寄件人之郵件,應由原寄局招領揭示多久,逾期無人領取者為無著郵件?
(A)十五日
(B)一個月
(C)二個月
(D)三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47361
統計:A(259),B(3131),C(39),D(118),E(0)
用户評論
【用戶】tailensue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第五十八條 無法投遞或依規定不予寄遞而不能退還寄件人之郵件,應由原寄郵局招領揭示一個月,屆期無人領取者,為無著郵件。
【用戶】tailensue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 無法投遞之國內非掛號新聞紙、雜誌,退回原寄郵局,並發單通知寄件人,自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至指定郵局補付郵資領回;屆期未領者,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