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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本法所稱公務人員,指各機關組織法規中,除政務人員及民選人員外,定有職稱及官等、職等之人員。第11條:各機關辦理機要職務之人員,得不受第九條任用資格之限制。前項人員,機關長官得隨時免職。機關長官離職時應同時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