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依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規定,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分配給各縣(市)之款項中,有多少百分比是依最近 3 年度受分配縣(市)之基準財政需要額減基準財政收入額之差額平均值,占全部縣(市)該項差額平均值合計數之比率分配?
(A) 15%
(B) 50%
(C) 65%
(D) 85%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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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whappy501】評論

五、第一款及第二款之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算定可供分配縣(市)之款項後,依下列方式分配各縣(市):(一)可供分配款項D百分之八十五,應依近三年度受分配縣(市)之基準財政需要額減基準財政收入額之差額平均值,算定各縣(市)間應分配之比率分配之;算定之分配比率,每三年應檢討調整一次。(二)可供分配款項百分之十五,應依各縣(市)轄區內營利事業營業額,算定各縣(市)間應分配之比率分配之。  財政收支劃分法 第16-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