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大華公司於 X5 年初購入一項設備,成本為$3,000,000,估計可用 5 年,無殘值,財務報表及報稅時都採用直線法提列折舊。X6 年 1 月 1 日該設備重估公允價值為$2,700,000,剩餘耐用年限仍為 4 年。上述重估增值並不影響 X6 年度的課稅所得,稅捐機關也不將設備的課稅基礎調整至重估公允價值。大華公司將帳列資產重估增值逐年轉入保留盈餘,並將帳上其他綜合損益相關所得稅採淨額法入帳。大華公司X6 年度的課稅所得為$5,000,000,所得稅率為 17%。試作:(每小題 6 分,共 24 分)
【題組】⑴大華公司 X6 年 1 月 1 日辦理資產重估價分錄(請用消除成本法)。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81957
統計:A(669),B(64),C(6),D(148),E(0)

用户評論

【用戶】呂筱蕙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38 條 第 4 項 

【用戶】Pei-106戶政普考上榜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依照現行的移民法是不是應該改成收容替代處分呢?參考第38條的規定:外國人受強制驅逐出國處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非予收容顯難強制驅逐出國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暫予收容,期間自暫予收容時起最長不得逾十五日,且應於暫予收容處分作成前,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一、無相關旅行證件,不能依規定執行。二、有事實足認有行方不明、逃逸或不願自行出國之虞。三、受外國政府通緝。入出國及移民署經依前項規定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後,認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而以不暫予收容為宜,得命其覓尋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慈善團體、非政府組織或其本國駐華使領館、辦事處或授權機構之人員具保或指定繳納相當金額之保證金,並遵守下列事項之一部或...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受收容之外國人無法遣送時,入出國及移民署得限定其住居所或附加其他條件後,如何處理?(A)廢止收容處分 (B)撤銷收容處分 (C)註銷行政處分 (D)停止收容處分修改成為受收容之外國人無法遣送時,入出國及移民署得限定其住居所或附加其他條件後,如何處理?(A)收容替代處分 (B)撤銷收容處分 (C)註銷行政處分 (D)停止收容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