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已上榜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第 八十 條 I報值信函或報值小包之報值數額,寄件人應在封面以大寫數字書明,由郵局服務人員於執據上註明之;報值包裹或報值快捷郵件之報值數額,寄件人應在交寄報值包裹或報值快捷郵件單據或郵件封面上以大寫數字書明,由郵局服務人員將執據掣給寄件人。嗣後發生補償問題時,應以執據上註明之報值金額為準。 第 二百十四 條包裹郵件、快捷郵件、報值郵件、保價郵件全部遺失、被竊或毀損應予補償者,於給予補償金時,並退還其郵資。但保價費、報值費,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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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 八十 條 I報值信函或報值小包之報值數額,寄件人應在封面以大寫數字書明,由郵局服務人員於執據上註明之;報值包裹或報值快捷郵件之報值數額,寄件人應在交寄報值包裹或報值快捷郵件單據或郵件封面上以大寫數字書明,由郵局服務人員將執據掣給寄件人。嗣後發生補償問題時,應以執據上註明之報值金額為準。 第 二百十四 條包裹郵件、快捷郵件、報值郵件、保價郵件全部遺失、被竊或毀損應予補償者,於給予補償金時,並退還其郵資。但保價費、報值費,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