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有關警察勤務,下列敘述何項錯誤?
(A)每日勤務時間為 24 小時,0 時至 6 時為深夜勤,18 時至 24 時為夜勤,餘為日勤。延長服勤、停止輪休或待命服勤,酌予補假
(B)勤務交接時間,由警察分局定之
(C)服勤人員每日勤務以 8 小時為原則;必要時,得視實際情形酌量延長之
(D)服勤人員每週輪休全日2次,遇有臨時事故得停止之;並得視治安狀況需要,在勤務機構待命服勤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33333
統計:A(17),B(462),C(7),D(9),E(0)

用户評論

【用戶】石勒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警察局

【用戶】介肥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勤務交接時間由警察局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