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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大分事件為原住民族主要抗日事件之一,1915年5月17日由布農族發動,事發地點為花蓮港廳玉里郡大分駐在所(位於今花蓮縣卓溪鄉大分)。 事件領導者為布農族大分部落頭目拉荷·阿雷及阿里曼·西肯兄弟,實際攻擊警所的布農族原住民人數為56名,該事件共造成12名日籍警察死亡。拉荷·阿雷在大分事件中親手刃七名日警。之後,該攻擊隊伍遭臺灣總督府持續制止與鎮壓,另外也造成大分地區所有布農族住民陸續遷移 因其部落所在地勢險峻,在大分事件後,當局始終無法將其反抗勢力完全制伏;直至1933年5月,最後80名左右的反抗族人才正式向日本政府投降。 大分事件或許不如泰雅族霧社事件那樣的驚天動地,但匯聚300人游擊隊持續18年武裝抗日,這樣的決心與毅力,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