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佳恩】評論
簡單來說先簽後稿 = 對於制訂 ,訂定, 修正 ,廢止法令 及有關政策性的重要人事,經費等案件簽稿併陳=重要案件如因時間緊迫,不及先行簽請核示時使用已稿代簽= 一般的案件...案情簡單
【Wq Cat】評論
個人見解: 簽是看過、審核,稿是結論所以比較一下佳解: 先簽後稿-重要的案件需要時間來討論簽稿併陳-緊急情況所以要盡快提出方案已稿代簽-事件簡單,可以直接給出解決方案
【貼貼樂 ( ̄︶ ̄)↗】評論
【李逍遙】評論
◎關於簽稿擬撰的說明,下列選項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