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鼠之神】評論
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立法委員1/2提議.2/3出席.2/3之決議
【Chia Hui Huan】評論
修正條文裡又沒有講彈劾總統副總統需要2/3出席,只有提議和決議
【林勳】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七項: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第一百條及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一項有關之規定。並沒有規定出席委員數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