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解釋下列名詞,並請先說明是出現在原核或真核:(每小題 6 分,共 30 分)
【題組】 ⑴ Turner’s syndrome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34256
統計:A(1012),B(1833),C(40),D(5),E(0)

用户評論

【用戶】Vic Lu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職務犯是指你是公務員才構成犯罪準職務犯是任何人都可以構成但是你是公務員還犯 加重兩個差很多的 要搞清楚喔職務犯公務人員之法律責任,除民事責任外,即為刑事責任,而在執行職務時觸犯刑責的處分方式。此種刑責包括「職務犯」與「準職務犯」兩種;職務犯是針對公務人員觸犯刑責者,亦稱「身分犯」,即公務員在職務上觸犯之刑責。如稅捐處公務人員,將人民退稅,中飽私囊準職務犯公務人員負有刑事責任,而除「職務犯」外,尚有「準職務犯」,如對一般人民均可構成的罪刑,而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者則加重其刑罰,則稱為「準職務犯」或「加重犯」,均依刑法有關條文審理如現職警察犯殺人罪<=加重

【用戶】許霸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一般人民均可構成的罪行,有公務員身分者加重(準職務犯)有公務員身分才構成的罪行(職務犯)

【用戶】Aimee Kun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準職務犯=不純正身分犯(大家都能犯,但若有公務員身分要加重刑罰)職務犯=純正身分犯(只有公務員能犯)

【用戶】snoopy75smb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在刑法中關於基於公務員身分之犯罪亦稱為職務犯,多規定於瀆職罪一章。準職務犯:刑法第134條規定:「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因公務員之身分已特別規定其刑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