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e】評論
C)僅法院,使得對人民為審問處罰。(不含檢查機關)
【432】評論
選項(D)憲法第八條第二項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釋字第392號:非以「非法逮捕拘禁」為聲請提審之前提要件。第四項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被第四項騙到.....
【Diu】評論
僅法院,使得對人民為審問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