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6.依地方制度法,有關自治條例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係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 (B)由地方議會決定是否冠以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 (C)訂定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 30 萬元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第25條
自...
【評論主題】15.下列何種公職不受連選得連任一次之限制? (A)直轄市長 (B)縣市長 (C)鄉鎮市長 (D)村里長
【評論內容】村 (里) 長,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
【評論主題】2 關於國家之私經濟活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行政機關所為私經濟活動,亦有行政程序法之適用(B)行政機關得自由從事私經濟活動,不受組織法規之拘束(C)國家得以法規設置特定機構來從事私經濟活動(D)
【評論內容】
國家得以法規設置特定機構來從事私經濟活動n
【評論主題】17 關於習慣法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民法第 1 條規定所稱「習慣」,非僅指單純多年慣行之事實,而係指具有法之效力者(B)習慣法為法源之一種(C)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同一事項法律與習慣法均有規定者
【評論內容】
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同一事項法律與習慣法均有規定者,適用習慣法。
【評論主題】26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幾年,不得擔任情報機關(構)人員?(A)5 年 (B)10 年 (C)15 年 (D)20 年
【評論內容】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不得擔任情 報機關(構)人員。
【評論主題】25 美國與我國斷交後,美國於 1979 年制定何種法規作為規範臺美間之法源依據?(A)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B)臺灣關係法(C)臺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 (D)臺灣旅行法
【評論內容】
美國與我國斷交後,美國於 1979 年制定臺灣關係法作為規範臺美間之法源依據。
【評論主題】27 在大陸地區抗議美國繼續出售武器給臺灣之背景下,美國與大陸地區於 1982 年簽署下列何種公報?(A)八一七公報 (B)中美建交公報 (C)東亞公報 (D)上海公報
【評論內容】
在大陸地區抗議美國繼續出售武器給臺灣之背景下,美國與大陸地區於 1982 年簽署八一七公報
【評論主題】17 有關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指在原住民族學校授課之專任教師(B)指在原住民族學校擔任 3 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C)指在原住民教育班授課之專任教師(D)指在原住民重點學校擔任
【評論內容】
本辦法所稱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指原住民族學校、 原住民教育班或原住民重點學校之專任教師或擔任六個月 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
【評論主題】5 有關公職人員罷免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立法委員在院內之不當言論得作為罷免之理由(B)對於全國不分區立委得罷免之(C)同一罷免案得罷免二人以上(D)縣(市)長之罷免案由縣(市)議會提出之
【評論內容】
釋字第 401 號
立法委員經國內選舉區選出者,其原選舉區選舉人得以立法委員所為言論及表決不當為理由,依法罷免之。
【評論主題】18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申請之代表人,其執行職務所應負之注意義務為何?(A)無注意義務 (B)一般人之注意義務(C)與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義務 (D)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評論內容】
原住民傳統創作之代表人應該要負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評論主題】19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之收入應設置共同基金管理,取得智慧創作專用權之原住民族或部落如欲使用,其得應用之範圍不包括下列那一項?(A)傳統文化保存與推廣 (B)辦理就學獎助學金 (C)地方建設設
【評論內容】
原住民智慧創作共同基金使用的範圍不包括,地方建設。但是他包括了其他三項,傳統文化保存、獎學金、 文化藝術。
【評論主題】17 下列何者並非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的保護內容?(A)宗教祭儀 (B)考古遺址 (C)民俗技藝 (D)編織圖案
【評論內容】
原住民傳統智慧創作,包括宗教祭儀、民俗技藝和辨編織圖案,不包括考古遺址。
【評論主題】20 今有一研究者 A 欲採集南投縣仁愛鄉境內之賽德克族原住民為數 1,000 例之血液檢體,進行有關痛風基因之研究,請問該名研究者應向下列何者進行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A)原住民族委員會 (B)
【評論內容】
研究原住民民族為目的者 ,應該要諮詢取得原住民的同意,由中央原住民主管機關會同主管機關定之。
【評論主題】7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發布緊急命令之生效程序為何?(A)經行政院院長建議,總統發布緊急命令,無須立法院追認(B)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總統發布緊急命令,須立法院追認(C)須先經行政院院長同意後,
【評論內容】
總統發布緊急命令之生效程序為,行政院院會議決議,然後總統發布緊急命令,交由立法院追認。
【評論主題】23 甲為擔保其對乙所負之債務,將其土地一宗移轉所有權於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與乙之行為是讓與擔保,在法律上是有效的(B)甲與乙之行為是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其法律效果為無效(C)甲不依約清償債務
【評論內容】
甲與乙之行為是讓與擔保,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評論主題】25. 下列有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敘述,何者錯誤?(A)董事必須具有股東資格 (B)法人股東得當選為董事(C)董事得連選連任 (D)董事之解任應經股東會特別決議為之
【評論內容】
公司董事會,設置董事會不得少於三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公司法第192條第1項)
意即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民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三項)選任之即可,不須具備有股東之身分。
【評論主題】7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通過之法律案認為有窒礙難行者,得經總統之核可,最久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幾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A)10 日 (B)15 日 (C)20 日 (D)30 日
【評論內容】行政院對於立法院議決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在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應於覆議案送達後15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時,若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即應接受該決議。
【評論主題】23 甲為擔保其對乙所負之債務,將其土地一宗移轉所有權於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與乙之行為是讓與擔保,在法律上是有效的(B)甲與乙之行為是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其法律效果為無效(C)甲不依約清償債務
【評論內容】
甲與乙之行為是讓與擔保,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評論主題】25. 下列有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敘述,何者錯誤?(A)董事必須具有股東資格 (B)法人股東得當選為董事(C)董事得連選連任 (D)董事之解任應經股東會特別決議為之
【評論內容】
公司董事會,設置董事會不得少於三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公司法第192條第1項)
意即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民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三項)選任之即可,不須具備有股東之身分。
【評論主題】7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通過之法律案認為有窒礙難行者,得經總統之核可,最久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幾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A)10 日 (B)15 日 (C)20 日 (D)30 日
【評論內容】行政院對於立法院議決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在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應於覆議案送達後15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時,若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即應接受該決議。
【評論主題】23 民法第 208 條前段規定:「於數宗給付中,得選定其一者,其選擇權屬於債務人。」此選擇權之性質為:(A)請求權 (B)支配權 (C)抗辯權 (D)形成權
【評論內容】
因權利人一方之意思表示,即可直接使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消滅之權利。
【評論主題】1 憲法本文基本國策章關於國防與外交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B)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以外(C)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D)國防與外交之組織
【評論內容】
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評論主題】2 關於國家之私經濟活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行政機關所為私經濟活動,亦有行政程序法之適用(B)行政機關得自由從事私經濟活動,不受組織法規之拘束(C)國家得以法規設置特定機構來從事私經濟活動(D)
【評論內容】
國家得以法規設置特定機構來從事私經濟活動n
【評論主題】17 關於習慣法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民法第 1 條規定所稱「習慣」,非僅指單純多年慣行之事實,而係指具有法之效力者(B)習慣法為法源之一種(C)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同一事項法律與習慣法均有規定者
【評論內容】
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同一事項法律與習慣法均有規定者,適用習慣法。
【評論主題】23 關於意思表示之敘述,在下列何種情形原則上為有效?(A)單獨虛偽意思表示 (B)通謀虛偽意思表示(C)無行為能力人所為之意思表示 (D)限制行為能力人之單獨行為
【評論內容】
限制行為能力人效力未定,無行為能力就是無效。
【評論主題】23 關於意思表示之敘述,在下列何種情形原則上為有效?(A)單獨虛偽意思表示 (B)通謀虛偽意思表示(C)無行為能力人所為之意思表示 (D)限制行為能力人之單獨行為
【評論內容】
表意人無欲為其意思表示所拘束之意,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不因之無效。但其情形為相對人所明知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21 國防部預備軍士官班招生簡章規定,曾受刑之宣告者不得報考。關於該規定,依司法院解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B)違反比例原則(C)違反平等原則 (D)與憲法保障人民服公職權
【評論內容】
曾受刑之宣告者,不得報考預備軍士官案。牴觸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與憲法第18條保障人民服公職之權利意旨不符。
【評論主題】15 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關於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審理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被宣告解散之政黨,應即停止一切活動,並不得成立目的相同之代替組織,其依政黨比例方式產生之民意代表自判決生效時起喪
【評論內容】
憲法法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
【評論主題】16 得僅公布法律名稱,而無須公布異動條文者,為下列何者?(A)法律之制定 (B)法律之修正 (C)法律之廢止 (D)法律之恢復適用
【評論內容】
法律與命令之廢止,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並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失效。
【評論主題】25 主管機關查獲業者違法排放廢水,除處以罰鍰外,並命其限期改善。主管機關於期限屆滿前,針對同一污染行為再次處以罰鍰,後罰鍰處分違反下列何種原則?(A)比例原則 (B)誠實信用原則 (C)信賴保護原則
【評論內容】
「不當聯結禁止」是指行政行為對人民造成不利益所使用之手段,必須與行政行為所欲追求之目的間有合理之聯結關係存在。
【評論主題】24 關於依法行政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法治國原則之內容 (B)支配行政權行使之原則(C)又可細分為法律優位原則與法律保留原則 (D)共和國原則之具體化
【評論內容】
依法行政原則係法治國原則
【評論主題】28 有關共同正犯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我國實務界承認過失共同正犯 (B)我國實務界承認相續共同正犯(C)我國實務界不承認共謀共同正犯 (D)我國實務界承認教唆犯之共同正犯
【評論內容】
共同正犯係指數正犯間已各有犯罪之意思,彼此為犯意聯絡、行為分擔而言
【評論主題】22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6 條規定「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係關於下列何種基本原則之規定?(A)法律優位原則 (B)法律保留原則 (C)法律明確性原則 (D)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
【評論內容】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6 條規定,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
法律保留原則
【評論主題】10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有關監察委員之敘述,何者錯誤?(A)享有言論免責權 (B)對違法失職之公務人員得提出彈劾案(C)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D)禁止執行律師業務
【評論內容】
監察委員無言論免責權
【評論主題】5 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國家對國民徵稅之行為,係對國民財產權之干預(B)稅法之解釋應本於租稅法律主義之精神,依各該法律之立法目的,衡酌經濟上之意義及實質課稅之公平原則為之(
【評論內容】
課稅原因事實之有無及有關證據之證明力如何,乃屬事實認定問題,不屬於租稅法律主義之範圍。
【評論主題】27 在大陸地區抗議美國繼續出售武器給臺灣之背景下,美國與大陸地區於 1982 年簽署下列何種公報?(A)八一七公報 (B)中美建交公報 (C)東亞公報 (D)上海公報
【評論內容】
在大陸地區抗議美國繼續出售武器給臺灣之背景下,美國與大陸地區於 1982 年簽署八一七公報
【評論主題】22 中國大陸之對臺政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的主張(B)江澤民與臺灣簽訂「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C)胡錦濤發表「告臺灣同胞書」(D)習近平通過「反分裂國家
【評論內容】
一國兩制意指「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代領導人鄧小平為了實現中國統一之目標所提出的憲法原則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是台灣與中國大陸(俗稱「兩岸」)的雙邊經濟協議,由馬英九視為加強臺灣經濟發展的重要政策。
《反分裂國家法》胡錦濤簽署並立即予以實施。該法律的主要內容是鼓勵兩岸繼續交流合作,確保台灣如和平統一後的自治地位
【評論主題】26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幾年,不得擔任情報機關(構)人員?(A)5 年 (B)10 年 (C)15 年 (D)20 年
【評論內容】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不得擔任情 報機關(構)人員。
【評論主題】25 美國與我國斷交後,美國於 1979 年制定何種法規作為規範臺美間之法源依據?(A)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B)臺灣關係法(C)臺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 (D)臺灣旅行法
【評論內容】
美國與我國斷交後,美國於 1979 年制定臺灣關係法作為規範臺美間之法源依據。
【評論主題】15 依監察法第 26 條規定,監察院為行使監察職權,得由監察委員持下列何種證件,赴各機關部隊公私團體調查檔案冊籍及其他有關文件?(A)調查證 (B)指揮證 (C)委員證 (D)監察證
【評論內容】
監察委員持監察證派員持調查證
【評論主題】15 有關地方自治團體行政機關人員之備詢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地方自治團體行政機關人員,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有接受立法院各種委員會邀請,到會備詢之義務(B)直轄市議員於議會定期會開會時,得向直
【評論內容】
釋字第 498 號
是地方自治團體行政機關人員受立法院各種委員會邀請到會備詢時,除法律明定應到會備詢者外,尚不負到會備詢之義務。
【評論主題】26 乙竊取甲收藏的 P 版畫,數週後將 P 版畫拿至公開的跳蚤市場,以新臺幣(以下同)2000 元賤售給不知情的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得向乙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B)甲得向丙主張所有物返還
【評論內容】
盜贓、遺失物或其他非基於原占有人之意思而喪失其占有之物,如現占有人由公開交易場所,或由販賣與其物同種之物之商人,以善意買得者,非償還其支出之價金,不得回復其物。
【評論主題】14 下列有關審計制度之敘述,何者錯誤?(A)審計長應就行政院之決算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 (B)審計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C)審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其審計職權 (D)審計長應隨執政黨更迭或政
【評論內容】
審計長任期6年,不隨執政黨更迭或政策變更而進退 。
【評論主題】7 下列有關創制、複決權之敘述,何者錯誤?(A)地方自治區域內之人民對於地方自治事項,有依法行使創制、複決之權(B)憲法雖明定人民有創制、複決權,但我國憲政體制仍以代議民主制度為原則(C)公民投票制度
【評論內容】
釋字645號
公民投票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立法院對於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款之事項,認有進行公民投票之必要者,得附具主文、理由書,經立法院院會通過後,交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公民投票。」旨在使立法院就重大政策之爭議,而有由人民直接決定之必要者,得交付公民投票,由人民直接決定之,並不違反我國憲政體制為代議民主之原則,亦符合憲法主權在民與人民有創制、複決權之意旨;此一規定於立法院行使憲法所賦予之權限範圍內,且不違反憲法權力分立之基本原則下,與憲法尚無牴觸
【評論主題】11 有關立法院文件調閱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立法院之文件調閱權與監察院之調查權,二者在功能及目的上均有重疊,可能產生扞格(B)犯罪偵查中案件之卷證,如無偵查內容外洩,或妨礙偵查之疑慮,立法院
【評論內容】
其調閱偵查卷證之文件原本或與原本內容相同之影本者,應經立法院院會決議;
要求提供參考資料者,由院會或其委員會決議為之
【評論主題】12 下列有關人民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之敘述,何者錯誤?(A)就人民聲請解釋之案件作成違憲宣告解釋公布前,原聲請人以外之人,以同一法令牴觸憲法聲請解釋者,雖未合併辦理,仍為該解釋效力所及(B)人民
【評論內容】
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評論主題】9 有關以連署方式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於選舉公告日,年滿二十歲者,得為連署人(B)連署人數已達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者,為完成
【評論內容】
連署人數,於規定期限內已達最近一次立法委員選舉人總數1.5%
【評論主題】4 立法院若制定法律,將行政院所屬機關人員之任命權規定為「由各政黨依立法院各黨團席次比例推薦,送交主管機關提請總統任命之」,此等規定將因牴觸權力分立原則而違憲。其主要原因為何?(A)行政院所屬機關人員
【評論內容】
釋字第645號解釋,宣告公民投票法第35條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委員「由各政黨依立法院各黨團席次比例推荐」的任命方式,剝奪行政院的人事任命決定權,牴觸權力分立原則,與憲法相違
【評論主題】6 關於審判獨立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在不影響法官身分與不違反審判獨立範圍內,得以司法行政監督權為合理措置(B)法官從事審判僅受法律之拘束,不受其他形式之干涉(C)免除庭長之行政兼職,牴觸法官身
【評論內容】
免除庭長之行政兼職,於其擔任法官職司審判之本職無損,對其既有之官等、職等、俸給亦無不利之影響,故性質上僅屬機關行政業務之調整。司法行政機關就此本其組織法上之職權為必要裁量並發布命令,與憲法第八十一條法官身分保障之意旨尚無牴觸。
【評論主題】3 依司法院相關解釋之見解,下列何者並未違反憲法所要求之男女平等?(A)妻以夫之住所為住所(B)榮民之子得繼承國家配耕之農場,但已出嫁之女兒則否(C)祭祀公業條例施行前,祭祀公業無規約或規約未規定者,
【評論內容】
釋字第 728 號
祭祀公業條例第四條第一項前段規定:「本條例施行前已存在之祭祀公業,其派下員依規約定之。」
並未以性別為認定派下員之標準,雖相關規約依循傳統之宗族觀念,大都限定以男系子孫(含養子)為派下員,多數情形致女子不得為派下員,但該等規約係設立人及其子孫所為之私法上結社及財產處分行為,基於私法自治,原則上應予尊重,以維護法秩序之安定。
是上開規定以規約認定祭祀公業派下員,尚難認與憲法第七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有違,致侵害女子之財產權。
【評論主題】2 依司法院釋字第 715 號解釋,中華民國 99 年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考選簡章:「曾受刑之宣告……者,不得報考。……」之規定,對應考試資格所為之限制逾越必要程度。此規定違反了憲法上的何
【評論內容】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考選簡章壹、二、(二)規定:「曾受刑之宣告……者,不得報考。……」與憲法第二十三條法律保留原則無違。惟其對應考試資格所為之限制,逾越必要程度,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
【評論主題】1直轄市對法定之自治事項所制定之自治條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定有罰則之自治條例,經其立法機關議決後,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B)定有罰則之自治條例,經其立法機關議決後,報請行政院備查後始生效
【評論內容】
自治條例經各該立法機關議決後,如訂有罰則,應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
自治條例經各該立法機關議決後,如未訂有罰則,發布後,應報經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轉行政院備查。
縣市規章發布後,應報經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鄉鎮規約發布後,應報經縣政府備查。
【評論主題】1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人民對其個人資料出現記載錯誤時,有請求更正之權,係屬下列何種權利之保護範疇?(A)姓名權 (B)隱私權 (C)人身自由 (D)請願權
【評論內容】
其中就個人自主控制個人資料之資訊隱私權而言,乃保障人民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並保障人民對其個人資料之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及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惟憲
【評論主題】30.簡易人壽保險契約的要保人以保險單為質,申請借款之規定為何?(A)保險費付足 1 年以上者,可在其所繳保險費之 7 成內借款 (B)保險費付足 2 年以上者,可在其所繳保險費之 9 成內借款(C)
【評論內容】第十六條前條解除權之行使,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自保險契約訂立或恢復保險契約效力至保險事故發生日滿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保險契約。 依前項規定解除保險契約時,要保人除得依第二十一條規定,申請應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外,不得為其他請求。
【評論主題】29.保險契約停止效力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被保險人發生之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保險責任(B) 要保人得於 2 年後申請恢復契約效力 (C)要保人得於 2 年內申請恢復契約效力(D) 如要申請恢
【評論內容】第十四條保險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於二年以內申請恢復契約效力。 經保險人同意恢復效力之保險契約,溯自繳清應繳保險費及其利息之日起恢復效力。
【評論主題】28.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續期保險費自繳費日起多久未交付,保險人應予催告?(A)7 天 (B)10 天(C) 1 個月 (D) 3 個月
【評論內容】
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續期保險費自繳費日起1 個月未交付,保險人應予催告。
【評論主題】23.收件址為 2 樓以上樓層之郵件,地面層未設管理服務人員者,有關其投遞方式,下列何者錯誤? (A)一律上樓到府投遞 (B)欠資郵件請收件人至地面層補付欠資(C) 平常郵件投入受信設備 (D)掛號郵
【評論內容】第二十四條收件地址係地面層以外樓層之郵件,依下列方式投遞: 一、 地面層設有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者,各類郵件得交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收領。 二、 無法依前款規定投遞、地面層未設有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而僅設置受信設備、對講機或電鈴者,平常郵件投入受信設備,掛號郵件及欠資郵件,請收件人至地面層領取或補付欠資。 掛號郵件及欠資郵件無法依前項規定投遞者,依第四十八條所訂之規則有關投遞規定辦理。
【評論主題】21.依郵政法規定,一般公司、行號發行、製作與郵票類似,且具有交付郵資證明之票證者,其罰則為何?(A)處拘役或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B)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C)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
【評論內容】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其停止該等行為;未停止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一、 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以遞送信函、明信片或其他具有通信性質文件為營業者。 二、 違反第六條第二項規定,遞送與貨物有關通知以外之郵件者。
【評論主題】20.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由保險契約所發生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逾多久期間不行使而消滅?(A) 6 個月 (B)1 年 (C)3 年 (D) 5 年
【評論內容】第二十五條由保險契約所發生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逾五年不行使而消滅。
【評論主題】19.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郵政簡易人壽保險資金可提供為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融資所需款項,但應經下列何單位核可?(A)行政院(B)立法院(C)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D)交通部
【評論內容】第二十七條郵政簡易人壽保險資金之運用,除存款外,依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五款、第七款、第八款、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三項、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一至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七及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八之規定辦理。 中華郵政公司得經交通部核可,提供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融資所需款項。但其提供總額,不得超過資金總額百分之三十。 前二項所稱資金,包括業主權益及各種責任準備金。
【評論主題】18.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以未滿 15 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簡易人壽保險契約,除健康保險外,其死亡給付自何時起發生效力?(A)自契約訂立日起(B)自被保險人滿 15 歲之日起(C)自被保險人
【評論內容】第七條非中華民國國民,不得為被保險人。 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簡易人壽保險契約(以下簡稱保險契約),除健康保險外,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十五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 前項利息之計算,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另定之。 訂立保險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但健康保險不在此限。 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 第二項至第五項規定,於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評論主題】14.簡易人壽保險法立法宗旨不含下列何項?(A)促進資本形成(B)提供國民基本經濟保障(C)增進社會福祉(D)便利全民投保
【評論內容】第二十九條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之資本,由交通部報請行政院核定,並按資本總額百分之十五繳存保證金於國庫。
【評論主題】10.中華郵政公司郵政儲金匯兌業務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由下列何者定之?(A)中華郵政公司(B)交通部 (C)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D)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評論內容】第十條中華郵政公司辦理郵政儲金匯兌業務,應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其辦法,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
【評論主題】9.有關中華郵政公司郵政儲金匯兌業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免納一切稅捐(B)免納營業稅(C)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D)成立 5 年內免納一切稅捐
【評論內容】第八條中華郵政公司經營之郵政儲金匯兌業務及該業務使用之郵政公用物、業務單據,於中華郵政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內,免納一切稅捐。
【評論主題】8.郵政儲金匯兌事務之主管機關為何?(A)交通部(B)行政院(C)財政部(D)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評論內容】第二條郵政儲金匯兌事務,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郵政公司)辦理,屬交通部主管,業務並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其涉及外匯業務經營者,應經中央銀行許可。
【評論主題】6.依郵政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交通部核定?(A)中華郵政公司投資或經營與儲金相關之業務(B)小包及包裹之資費(C)廢止已發行之郵票(D)明信片之資費
【評論內容】第二條郵政儲金匯兌事務,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郵政公司)辦理,屬交通部主管,業務並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其涉及外匯業務經營者,應經中央銀行許可。
【評論主題】5.有關中華郵政公司得否拒絕郵件之遞送,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原則上,非依法規,不得拒絕(B)偏遠地區不符成本之郵件,得拒絕(C)郵件規格不符中華郵政公司公告者,得拒絕(D)禁寄物品,得拒絕
【評論內容】十九條中華郵政公司非依法規,不得拒絕郵件之接受及遞送。但禁寄物品或郵件規格不符中華郵政公司公告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4.新聞紙郵件之資費,由下列何者核定?(A)行政院(B)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C)交通部(D)中華郵政公司
【評論內容】第十四條信函、明信片及其他具有通信性質文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前項以外郵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自行訂定。
【評論主題】3.依郵政法規定,下列何者非依法律,不得作為檢查、徵收或扣押之標的?(A)郵政壽險保單(B)儲金業務單據(C)郵政代售商品 (D)中華郵政公司遞送郵件業務使用之汽車
【評論內容】第八條郵件、郵政資產、郵政款項及郵政公用物,非依法律,不得作為檢查、徵收或扣押之標的。
【評論主題】2.下列何者非屬中華郵政公司依法得經營之業務?(A)匯兌(B)中華郵政公司房地產出租業務(C)集郵商品 (D)財產保險
【評論內容】第一條為提供國民基本經濟保障,健全簡易人壽保險制度,便利全民投保,增進社會福祉,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評論主題】1.中華郵政公司之組織型態,屬於下列何者?(A)民營公司(B)機關(C)國營公司(D)財團法人
【評論內容】第三條交通部為提供郵政服務,設國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郵政公司);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其設置另以法律定之。
【評論主題】2 依司法院釋字第 627 號解釋意旨,關於總統機密特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總統機密特權係依據憲法與憲法增修條文之明文規定(B)總統依其國家機密特權應享有拒絕證言權(C)總統應釋明拒絕提交涉及國
【評論內容】
總統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所賦予之行政權範圍內,就有關國家安全、國防及外交之資訊,認為其公開可能影響國家安全與國家利益而應屬國家機密者,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
【評論主題】19 關於刑法第 134 條準瀆職罪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本罪係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或方法而犯瀆職罪章以外之罪(B)本罪之成立,不以故意犯瀆職罪章以外之罪者為限(C)本罪之處罰,係加重所犯之罪
【評論內容】
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因公務員之身分已特別規定其刑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14 關於人身自由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人身自由之保障亦及於外國人(B)僅司法機關及警察機關始得對人民為逮捕拘禁(C)僅法院及檢察機關,始得對人民為審問處罰(D)憲法第 8 條並未以非法逮捕
【評論內容】
僅法院,使得對人民為審問處罰
【評論主題】20 下列何種犯罪,刑法設有處罰未遂之規定?(A)過失犯 (B)結果犯 (C)行為犯 (D)迷信犯
【評論內容】
結果犯為行為必須發生構成要件所預定之結果,始能既遂之犯罪,在未發生結果的情況下,僅有成立犯罪未遂犯之可能。
【評論主題】18 A 有限公司之股東為甲、乙、丙、丁、戊共五人,其中甲、乙、丙為董事,並由乙擔任董事長。A 公司依章程規定得置經理人一名,該公司擬聘李四為經理人,須經下列何種方式委任之?(A)須經甲、乙、丙、丁、
【評論內容】
公司得依章程規定置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下列規定定之。但公司章程有較高規定者,從其規定:
一、無限公司、兩合公司須有全體無限責任股東過半數同意。
二、有限公司須有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
【評論主題】17 依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多少?(A)六分之一以上 (B)五分之一以上 (C)四分之一以上 (D)三分之一以上
【評論內容】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評論主題】25 教育行政機關對原住民重點學校之認定,下列何者為其認定標準?(A)在原住民族地區,該校原住民學生需達學生總數 1/4 以上者(B)在非原住民族地區,該校原住民學生人數需達 80 人以上者(C)在非
【評論內容】
在原住民族地區,指該校原住民學生人數達學生總數 1/3以上者;在非原住民族地區,指該校原住民學生人數達100人以上或達學生總數1/3以上
【評論主題】17 有關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指在原住民族學校授課之專任教師(B)指在原住民族學校擔任 3 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C)指在原住民教育班授課之專任教師(D)指在原住民重點學校擔任
【評論內容】
本辦法所稱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指原住民族學校、 原住民教育班或原住民重點學校之專任教師或擔任六個月 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
【評論主題】9 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關於總統之職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總統為避免國家遭遇緊急危難,得自行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B)總統發布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C
【評論內容】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 預算案 戒嚴案 大赦案 宣戰案 媾和案 條約案 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評論主題】28 訴訟標的金額新臺幣 100 萬元之訴訟,於下列情形,起訴前,不須經法院調解?(A)不動產所有人相互間因相鄰關係發生爭執者 (B)因道路交通事故或醫療糾紛發生爭執者(C)承攬人與定作人間因承攬契約
【評論內容】下列事件,除有第四百零六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者外,於起訴前,n應經法院調解:n一、不動產所有人或地上權人或其他利用不動產之人相互間因相鄰關係發n 生爭執者。n二、因定不動產之界線或設置界標發生爭執者。n三、不動產共有人間因共有物之管理、處分或分割發生爭執者。n四、建築物區分所有人或利用人相互間因建築物或其共同部分之管理發生n 爭執者。n五、因增加或減免不動產之租金或地租發生爭執者。n六、因定地上權之期間、範圍、地租發生爭執者。n七、因道路交通事故或醫療糾紛發生爭執者。n八、雇用人與受雇人間因僱傭契約發生爭執者。n九、合夥人間或隱名合夥人與出名營業人間因合夥發生爭執者。n十、配偶、直系親屬、四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姻親、家長n 或家屬相互間因財產權發生爭執者。n十一、其他因財產權發生爭執,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n 下者。n前項第十一款所定數額,司法院得因情勢需要,以命令減至新臺幣二十五n萬元或增至七十五萬元。
【評論主題】17 關於行政法上差別待遇禁止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行政行為,禁止為任何差別待遇 (B)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C)差別待遇禁止原則僅適用於干涉行政之領域 (D)差別待遇禁止
【評論內容】
第 6 條
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評論主題】9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下列何者不須以法律定之?(A)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 (B)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C)關於機關內部之運作與管理者 (D)憲法明定應以法律定之者
【評論內容】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5條
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
一、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
二、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
三、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
四、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
【評論主題】10 鄉(鎮、市)於下列事項,何者得以自治條例定之?(A)行政罰有關事項 (B)罰鍰之強制執行有關事項(C)鄉(鎮、市)稅捐事項 (D)鄉(鎮、市)之新設、廢止或調整事項
【評論內容】下列各款為鄉 (鎮、市) 自治事項:一、關於組織及行政管理事項如下:(一) 鄉 (鎮、市)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之實施。(二) 鄉 (鎮、市) 組織之設立及管理。(三) 鄉 (鎮、市) 新聞行政。二、關於財政事項如下:(一) 鄉 (鎮、市) 財務收支及管理。(二) 鄉 (鎮、市) 稅捐。 (三) 鄉 (鎮、市) 公共債務。 (四) 鄉 (鎮、市) 財產之經營及處分。三、關於社會服務事項如下: (一) 鄉 (鎮、市) 社會福利。 (二) 鄉 (鎮、市) 公益慈善事業及社會救助。 (三) 鄉 (鎮、市) 殯葬設施之設置及管理。 (四) 鄉 (鎮、市) 調解業務。四、關於教育文化及體育事項如下: (一) 鄉 (鎮、市) 社會教育之興辦及管理。(二) 鄉 (鎮、市) 藝文活動。 (三) 鄉 (鎮、市) 體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