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001.cheng】評論
求解
【李婕羽】評論
這是原題 站樸改一下吧!高雄公司於104年9月1日簽發面額$300,000,不附息三年期本票乙紙,向他人借得現金$225,394(市場利率10%),則105年底此應付票據之帳面金額為(A)$247,933 (B)$256,198 (C)$258,264 (D)$272,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