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張三研發完成「皮箱角輪」,置於桌上,某日友人李四來訪,見到該發明覺得不錯,乃竊取,搶先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發明專利,並於 2012 年 2 月間取得專利。李四取得專利後旋即於同年 3 月 1 日將其專利權專屬授權予王五製造、銷售,運用於王五所製造之旅行箱產品,約定授權期間 5 年,惟未向專利專責機關辦理授權登記。張三於 2012 年 4 月間於市面上看見王五所產銷之產品,經查始知李四早已取得「皮箱角輪」之專利,甚為生氣,乃對李四提起舉發,撤銷李四之專利,並重新以自己名義提出申請,終於在 2014 年 1 月間取得專利權,請說明:
【題組】(一)張三在取得專利權後,可否主張李四與王五間之授權契約無效,而要求王五不得繼續實施該專利?(10 分)可否主張李四之前所收取之授權金為不當得利,而請求返還?(10 分)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