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在一般情況下,須設有戶籍滿幾年方可擔任情報機關(構)人員?
(A) 10
(B) 15
(C) 20
(D) 25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92593
統計:A(9),B(2),C(16),D(0),E(0)

用户評論

【用戶】Clovia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 (構) 人員及組織政黨;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不得擔任情報機關 (構) 人員,或國防機關 (構) 之下列人員:一、志願役軍官、士官及士兵。二、義務役軍官及士官。三、文職、教職及國軍聘雇人員。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得依法令規定擔任大學教職、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或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不受前項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之限制。前項人員,不得擔任涉及國家安全或機密科技研究之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