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A社區民國101年1月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後,5女選委員成立新的管理委員會, 若100年的管理委員會拒絕移交公共基金收支帳冊,經催告於幾曰內仍不公告或移交時, 得報請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命其移交?
(A)七日
(B)十曰
(C)十五日
(D)三十曰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22251
統計:A(481),B(65),C(106),D(80),E(0)

用户評論

【用戶】陳小逸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第 20 條 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定期將公共基金或區分所有權人、住戶應分擔 或其他應負擔費用之收支、保管及運用情形公告,並於解職、離職或管理 委員會改組時,將公共基金收支情形、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 印鑑及餘額移交新管理負責人或新管理委員會。 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拒絕前項公告或移交,經催告於七日內仍不公告 或移交時,得報請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命其公告或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