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eannie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4 條 本辦法用語定義如下:一、路線運輸有效距離:指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兩側各一百公尺之範圍。二、汽車客運業:指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三、路線重疊百分比:指在路線運輸有效距離內,捷運系統路線與汽車客運業單一營運路線重疊之長度總和,與該單一客運營運路線總長度之百分比。四、汽車客運業營運路線之調整:指路線及站位之增減或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