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許小頭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違反專營權 已修法違反第六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其停止該等行為;未停止者,得按次處罰。違反第六條之一規定者,經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A選項應修改為(A)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39.運送機關或運送業者,可依附送與貨物有關之通之外,不得以遞送信函、明信片或其他具有通信性質之文件為營業,違反處新台幣多少元之罰鍰?(A)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B)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C)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D)10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修改成為39.運送機關或運送業者,可依附送與貨物有關之通之外,不得以遞送信函、明信片或其他具有通信性質之文件為營業,違反處新台幣多少元之罰鍰?(A)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B)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C)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D)10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