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有關刑事案件經判決確定,而有哪些情形之一者,應即將被告改列為無記事人口,不包括下列哪一項?
(A)經拘役、罰金、不受理或無罪之判決
(B)經徒刑、拘役、罰金之判決或不付審理之裁定
(C)經徒刑判決並執行完畢,持續訪查二年期滿
(D)依刑法之罪名,經徒刑判決而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93056
統計:A(13),B(71),C(41),D(19),E(0)

用户評論

Cathy Peng】評論

第24點  記事一人口經以治安顧慮人口列管三年期滿除名(由刑事單位認定),改列記事二人口訪查二年,訪查期滿後改列無記事人口。   記事二人口判決確定,執行徒刑完畢訪查三年,期滿後改列無記事人口;執行受刑法裁判徒刑宣告之易刑處分及非執行徒刑者,自裁判確定之日起訪查二年,期滿後改列無記事人口。法條是寫受刑法裁判徒刑宣告之"易刑處分"及"非執行徒刑者,才二年不是!?那C應該也有問題阿?

garysj】評論

家訪作業規定§22new

jda87326】評論

刑事案件有下列情形者,應即將被告改列為無記事人口:(一)前項第二款所列各目案件,經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二)判決確定而有下列情形之一:    1.經徒刑判決並執行完畢,持續訪查二年期滿。    2.依刑法之罪名,經徒刑判決而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    3.經拘役、罰金、不受理或無罪之判決。    4.經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判決而宣告緩刑。

蘇嘉韻】評論

1.經徒刑判決並執行完畢,持續查訪二年期滿。2.依刑法之罪名,經徒刑判決而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3.經拘役、罰金、不受理或無罪之判決。4.經徒刑、拘役、罰金之判決而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