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z】評論
謝謝各位高手...整理一下(A) 殘障教育法案讓3 歲至12 歲特殊兒童可享"特價優惠"公立教育 →有權接受免費公立教育(C) 改革法案由政府補助經費讓貧窮的人可以正式接受教育 →改革法案是英國的
【twolive37】評論
請問大家:B正確的法源根據在哪可以找得到.謝謝!
【wen】評論
2001日本提出 幼兒教育振興計畫 以提升幼教師素質。
【Kesin】評論
選項(B)參考美國〔後續教育方案〕是為延續〔提早開始方案〕(Head Start Project)的分計畫。一九六四年的〔經濟機會法案〕(Economic Opportunity Act)提供低收入家庭接受提早開始方案,一九六七年為了探討由幼稚園至小學三年級的兒童,在實施該計畫後所持續產生的作用,開始後續教育方案。參考網址